不通水火【拼音】:bù tōng shuǐ huǒ解释形容跟人不相往来。出处《汉书·孙宝传》:“杜门不通水火。”示例近义词不相往来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形容不相往来英文have no contact with one's neighbour
成语“不通水火”出自《汉书·孙宝传》,源起于西汉时期孙宝治理京兆尹的故事。在原文中,孙宝上任后为整顿官场风气,特意对外宣称自己“不通水火”,意在表明不接受任何私人请托与财物馈赠,以此树立清廉刚正的形象。此处“水火”并非字面意义上的水与火,而是代指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馈赠物品,如柴米油盐之类,引申为一切人情往来中的利益输送。因此,“不通水火”最初的含义是指为官者杜绝一切私人请托与贿赂,保持清正廉洁的操守。 随着语言的发展,这一成语的语义逐渐扩展,衍生出更为丰富的内涵。除指代官员拒腐防变外,它也可形容人与人之间断绝往来、互不联系的状态。例如,当两人因矛盾而彻底疏远,便可形容为“二人不通水火”,强调关系僵化到毫无交流的地步。此外,该成语还可用于描述事物之间完全隔绝、毫无关联的情形,如“这两个理论体系不通水火”,意指两者在逻辑或观点上毫无共通之处。这种语义的延伸使得“不通水火”在文学与日常表达中具备了更广泛的应用空间。 从文化价值来看,“不通水火”承载了中国传统中对廉洁自律的推崇。在中国古代政治伦理中,为官者常以“清如水,明如镜”自勉,而孙宝以“不通水火”自警,正是这种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成语背后所强调的克制私欲、坚守原则的精神,不仅适用于仕途,也对普通人的道德修养具有启示意义。它提醒人们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应保持必要的界限感,尤其在利益面前需守住底线,避免因私废公、因利失义。 在现代语境中,“不通水火”的使用频率虽不及“水火不容”等常见成语,但其独特的表达效果仍不可替代。相较于“水火不容”侧重矛盾对立,“不通水火”更强调隔绝与断绝的状态,且带有一定的书面典雅色彩。在描述人际疏离、立场隔绝或廉洁自守时,选用这一成语可使表达更具历史厚重感与文化韵味。例如,在廉政教育中引用“不通水火”的故事,既能弘扬传统文化,亦能强化廉洁自律的现实意义。 综上所述,成语“不通水火”不仅记录了古代清官孙宝的治事风范,更在语言流变中积淀了多重内涵。它既是对清廉品格的颂扬,也是对人际隔阂的刻画,其价值在于以简练语言承载深厚的道德警示与生活智慧。作为汉语词汇宝库中的一员,这一成语至今仍以其鲜明的意象与丰富的寓意,为我们的表达提供着凝练而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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