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击耳闻【拼音】:mù jī ěr wén解释亲眼看到,亲耳听到。出处《资治通鉴·唐纪睿宗景云二年》:“口说不如身逢,耳闻不如目睹。”示例我又愿意知道一点十七年前的三月二十九日的情形,但一时找不到~的耆老。 ★鲁迅《而已集·黄花节的杂感》近义词目见耳闻、耳闻目睹反义词道听途说语法作定语;指亲自见闻
成语“目击耳闻”是一个联合式结构的四字成语,由“目击”与“耳闻”两个动宾词组并列构成。从字面意思理解,“目击”指亲眼看见,“耳闻”指亲耳听到。二者结合,强调信息是通过直接的视觉和听觉感官获取的,意指亲身经历、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的事实,而非道听途说或凭空想象。其核心内涵在于强调经验的第一手性和真实性,与“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等成语形成鲜明对比。 该成语的出处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文献。例如,在唐代房玄龄等人编撰的《晋书·嵇康传》中,便有“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的表述,虽未直接成型,但已蕴含此意。更为明确的用例可见于后世文人的著作。宋代苏轼在《石钟山记》中为探求石钟山得名的真相,亲自乘舟夜访,文中虽未直接使用该成语,但其“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的著名论断,精准地阐述了“目击耳闻”的精神实质——反对主观臆断,主张实地考察。明代学者著述中也常有类似组合,强调直接经验的重要性,使其逐渐固化为一个常用的成语。 “目击耳闻”在实际应用中,主要强调两点。一是信息的直接性与可靠性。当描述一个事件或场景时,使用该成语意在表明所言非虚,是本人亲身感知的结果,从而增强陈述的可信度。例如,“关于事故的详细经过,我是目击耳闻,可以负责任的陈述。” 二是体现一种严谨求实的态度。尤其在学术研究、新闻报道、司法取证等领域,它倡导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工作方法,反对轻信二手信息或未经核实的传言。 在语法功能上,“目击耳闻”通常作为谓语、定语或状语使用。作谓语时,如“此事我目击耳闻”;作定语时,如“这是他目击耳闻的事实”;作状语时,如“他目击耳闻地记录了全过程”。其感情色彩为中性偏褒义,通常用于客观陈述或强调真实性。需要注意的是,该成语与现代汉语中更常用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耳闻目睹”含义基本相同,可以视为同义表达。“耳闻目睹”在现代使用频率可能更高,但“目击耳闻”在书面语中仍具典雅色彩。 总而言之,“目击耳闻”这一成语凝聚了中国文化中注重实证、求真务实的智慧。它不仅仅是一个描述感知方式的词语,更是一种方法论和态度的体现,提醒人们对于重要的信息,应力求通过直接途径去获取和验证。在信息传播日益迅速但也纷繁复杂的今天,秉持“目击耳闻”的精神,对于辨别真伪、探寻真相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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