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保于信【拼音】:mín bǎo yú xìn解释指执政的人有信还要有义,才能受到人民拥护。出处《左传·定公十四年》:“谚曰:‘民保于信。’吾以信义也。”示例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 ★《资治通鉴·周纪·显王十年》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劝诫人
“民保于信”是一则源自中国古代典籍的成语,现多作“民保于信”或“民无信不立”,其核心思想是强调诚信在治国安邦中的根本性作用。该成语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其中记载了子产执政郑国时的一段论述:“民保于信,信以守器,器以藏礼。”意为百姓依靠信用得以保全,信用用来守护礼器,礼器则承载着礼制。同时,《论语·颜渊》中亦有类似表述,子贡问政,孔子答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在迫不得已需去除一项时,孔子主张先去兵,次去食,并强调“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这两处文献共同奠定了“民保于信”的思想基础,将其提升到关乎政权存亡的高度。 这一成语蕴含了深刻的政治哲学。它指出,政府的公信力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基石。充足的粮食和军备固然重要,但若统治者失信于民,则国家根基必然动摇。百姓对政府的信任,是比物质保障更为根本的凝聚力量。孔子认为,失去信任,国家便无法立足,民众将陷入涣散,政令难以推行,社会秩序也将崩溃。因此,为政者必须将建立和维护信用作为首要责任,通过言行一致、赏罚分明、恪守承诺来取信于民,从而获得民众的拥护与支持。 从历史角度看,“民保于信”的理念贯穿了中国数千年的治国实践。许多朝代的兴衰更替,往往与统治者能否守信于民密切相关。例如,商鞅变法之初“立木为信”,确立了官府言出必行的形象,为变法成功奠定了基础;而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玩弄诚信,最终导致亡国。正反两面的例子反复印证,诚信是政权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关键来源,是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实现长治久安的无形资产。 时至今日,“民保于信”的思想不仅没有过时,反而焕发出新的时代价值。在现代国家治理中,政府的公信力同样是至关重要的软实力。它关系到法律法规的执行效率、社会契约的履行程度以及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感。一个诚信的政府能够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反之,则会引发信任危机,损害社会运行效率。因此,坚持政务公开、政策透明、有诺必践,依然是现代政府建设的核心要求。 综上所述,“民保于信”这一成语,简洁而深刻地揭示了诚信对于治国理政的极端重要性。它告诫执政者,权力源于人民,更需以信守承诺回报人民。这一源自古老东方的智慧,超越了时代与地域,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持续为构建诚信社会、提升治理能力提供着宝贵的思想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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