忤逆不孝【拼音】:wǔ nì bù xiào解释忤逆:不顺从。不服从和孝敬父母。出处老舍《二马》第四段:“谁叫上鬼子国来呢!在鬼子国没地方去告忤逆不孝!忍着吧!”示例他生了一个~的儿子。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不孝敬父母
“忤逆不孝”是一个在中国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中具有强烈贬义色彩的成语,常用来指责子女严重违背孝道、不敬顺父母的行为。“忤逆”意指违背、抵触,特指对尊长意志的违抗;“不孝”则直接指向对父母养育之恩的辜负和基本孝道的缺失。两者结合,构成了对一种极端不道德行为的严厉批判。 这一成语深深植根于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中国传统社会伦理体系。在儒家经典中,孝道被置于核心地位。《孝经》有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顺父母被视为人之为人的根本,是维系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的基石。因此,“忤逆不孝”不仅是对家庭规范的破坏,更被视为对天地伦常的悖逆,在古代社会是极为严重的道德罪过,甚至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在许多历史时期和文学作品中,忤逆不孝之子往往面临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乃至官府的制裁。 在具体行为表现上,“忤逆不孝”涵盖的范围很广。它不仅仅指对父母物质供养的缺失,更强调精神层面的伤害与违抗。例如,对父母言语顶撞、态度轻蔑;无视父母的合理教诲与意愿,一意孤行;在父母年老体衰时弃之不顾,拒绝赡养;甚或做出虐待、殴打父母等极端恶行。这些行为都被视为对父母尊严与恩情的彻底背叛,触犯了社会道德底线。 从社会与法律角度看,对“忤逆不孝”的否定贯穿了中国古代历史。自汉代“以孝治天下”起,孝道就被政治化,成为选拔官员(如举孝廉)和教化民众的工具。法律层面,从《唐律》到《大清律例》,都有针对子孙殴打、谋杀、咒骂祖父母和父母等“恶逆”或“不孝”重罪的严厉条款,处分极重,往往处以死刑,且遇赦不原。这体现了古代法律对孝道伦理的强力维护。 进入现代社会,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发展,传统的“孝道”观念也在被重新审视和诠释。现代法律禁止虐待老人,规定了子女的赡养义务,但更强调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尊重与关爱。今天,“忤逆不孝”一词的使用频率已大大降低,其蕴含的绝对服从色彩也被淡化,更多时候是用来形容那些彻底丧失人伦底线、拒绝履行基本赡养责任、严重伤害父母身心的恶劣行为。它所承载的核心警示——即敬爱父母、回报养育之恩,依然是普世认同的基本人伦价值。 综上所述,“忤逆不孝”不仅是一个成语,更是中国千年孝文化的一个反面镜鉴。它凝结了传统社会对家庭伦理秩序的极端重视,反映了对违背这一秩序行为的深恶痛绝。理解这一成语,有助于我们深入认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特质,以及在当代语境下如何辩证地继承“孝”这一文化精髓,构建和谐健康的现代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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