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以取保【拼音】:dǎo yǐ qǔ bǎo解释劝诱犯人寻找保证人,缴纳保证金。出处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导以取保”并非一个广泛流传的经典成语,在常见的成语词典和文献中未见其作为固定词组被收录。从字面结构分析,“导”意为引导、劝导;“以”是用以、借此;“取保”则指取得担保、获得保释或确保安全。因此,该词组可能源自古代司法或行政语境,意指通过引导、劝说等方式,使相关对象(通常是涉案人员或需承担责任者)提供担保,从而达成某种形式的责任约束或人身保全。其核心内涵侧重于通过劝导而非强制的手段来达成保证或担保的目的。 尽管“导以取保”本身不具备成语的典型地位,但其中蕴含的理念在中国古代法律与社会实践中却有迹可循。传统中国的社会治理强调教化与惩戒相结合,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某些并非重罪的嫌疑人或民事纠纷当事人,官吏有时会采取劝导的方式,令其寻找保人(如亲属、乡邻或士绅)出具担保,以确保其随传随到或履行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导”的柔性管理思维。这种“以教代刑”或“以保代押”的做法,既维护了社会秩序,又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周转余地,符合儒家“仁政”思想中慎刑、恤刑的原则。 进一步而言,“导以取保”的思路可以延伸至更广泛的管理与交往智慧中。它提示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即通过沟通、引导与建立信任机制(“保”),来促成合作、化解风险或落实责任。无论是在历史上的民间调解、商业契约的履行,还是在现代社会的项目管理、人际协调中,这种“引导而非强迫,建立保障而非单纯约束”的理念,都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它强调的是在规则框架内,通过积极的引导来创造共同遵守的承诺与保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导以取保”并非标准成语,使用者应避免在正式或学术场合将其作为成语引用。若需表达类似含义,可考虑使用“劝之以理”、“晓以利害”或“取保候审”(专指现代司法程序)等更为确切的词语。对于广大成语学习者而言,重要的是理解其可能指向的传统治理智慧与协商精神,而非其词组本身。在汉语的浩瀚词海中,类似这样由字词组合衍生出的临时性表达很多,我们应在尊重语言规范性的同时,深入领会其背后可能承载的文化意涵与实践逻辑。 综上所述,“导以取保”作为一个组合词,其价值不在于其成语身份,而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传统中国社会柔性治理与风险化解方式的窗口。它间接反映了古代社会在实施法律与管理时,对劝导、担保与人际信任网络的运用,这依然是今天我们在处理复杂社会关系时可以借鉴的一种思维路径。认识这类词语,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历史与语言文化的丰富性和实践性。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