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之危【拼音】:chéng rén zhī wēi解释乘人家危难的时候去威胁损害。出处《后汉书·盖勋传》:“谋事杀良,非忠也;乘人之危,非仁也。”示例那种~,大发横财的人,是缺德的人。近义词落井下石、乘虚而入反义词雪中送炭、济困扶危歇后语烂汽车过朽桥;公共汽车翻沟里语法作谓语、定语;同“趁人之危”英文take advantage of somebody's precarious position日文人の困難(こんなん)につけこむ法文profiter d'une position défavorable d'autrui德文jm,der in Notlage geraten ist,Schaden zufügen 俄文пóльзоваться чужóй бедóй成语故事东汉凉州刺史梁鸿的属官苏正和不畏强权,依法查办武威太守。梁鸿担心会牵连朝廷高官,想杀了苏正和灭口,就找好友盖勋商量对策。虽然盖勋和苏正和是死对头,但他还是认为不能趁别人危难时候去害别人,这是不仁的表现
“乘人之危”是一个源自古代汉语的成语,其字面意思为“趁着他人危难之际”,引申指利用别人的困境或弱点,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行为。这一成语蕴含着鲜明的道德批判色彩,常用来形容那些在他人处于脆弱或紧急状态时,不仅不施以援手,反而借机侵害对方利益的行径。它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仁义、诚信的崇尚,以及对落井下石之事的深恶痛绝。 从历史渊源来看,“乘人之危”最早可追溯至《后汉书·盖勋传》中的记载:“谋事杀良,非忠也;乘人之危,非仁也。”此处将“乘人之危”与“不仁”直接关联,强调了其违背儒家伦理核心的特质。在后世的文学与史籍中,这一成语被广泛运用,如明代小说《三国演义》中,对某些谋士或武将在战乱中利用敌方困境的行为,也常以“乘人之危”加以评述。其语义历经演变,始终保持着对投机取巧、损人利己行为的否定态度。 在具体使用中,“乘人之危”多描述人际关系或社会交往中的负面现象。例如,在商业活动中,一方利用合作伙伴的资金短缺,强行压低收购价格;或在法律纠纷中,趁对方证据不足时施加不当压力。这些行为不仅可能触犯法律,更会严重破坏社会信任基础。与之相对,中国传统道德提倡“雪中送炭”“扶危济困”,鼓励在他人危难时伸出援手,这与“乘人之危”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法律与道德双重维度审视,“乘人之危”在现代社会仍具现实意义。在法律层面,许多国家的合同法或民法中设有“乘人之危”或类似条款,将利用他人危困状态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列为可撤销行为,以保护弱势方权益。在道德层面,这一成语警示人们应恪守良知,避免因一时之利而损害他人。尤其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迅速,利用他人隐私危机或舆论风波谋利的行为,亦可被视为“乘人之危”的变体。 综上所述,“乘人之危”不仅是一个描述特定行为的成语,更承载着深厚的文化价值判断。它提醒世人,真正的智慧与勇气应体现在扶助弱小、坚守道义上,而非投机取巧。无论是在历史语境还是当代社会,这一成语始终发挥着道德规训与社会监督的作用,倡导人们在复杂环境中保持恻隐之心,维护公平正义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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