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置辩【拼音】:bù róng zhì biàn解释置:安放。不容许别人进行辩解。指没有辩护的余地。出处清·蒲松龄《聊斋志异·三生》:“吾合休矣。既而俘者尽释,惟某后至,不容置辩,立斩之。”示例不,这都是事实,~的事实! ★艾立国《人生能有几次搏》近义词不容分说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状语;指不允许分辩陈说英文be beyond all question法文n'admettre point de contestation,de réplique,à se justifier
成语“不容置辩”是一个常用的四字格固定短语,读音为bù róng zhì biàn。它的基本含义是指某件事情或某个观点非常明确、确凿无疑,以至于没有留下任何争辩或讨论的余地。其中,“不容”意为不允许、不能够;“置辩”指进行辩驳、申辩。因此,整个成语形象地表达了一种无可置疑、不容反驳的强势状态,常用来形容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或权威性极高的情况。 从语法和用法上看,“不容置辩”通常在句子中充当谓语、定语或状语,用以强调所述内容的绝对性。例如,在“他的罪行证据确凿,已经不容置辩”一句中,该成语作为谓语,强调了证据的确定性;在“这是一个不容置辩的事实”中,它作为定语修饰“事实”;而在“他不容置辩地宣布了决定”里,则作为状语修饰“宣布”。其近义词包括“无可争辩”、“不容置疑”、“确凿无疑”等,都含有不容反驳的意味;反义词则有“模棱两可”、“可议之处”、“尚有争议”等,表示存在不确定性或讨论空间。在使用时需注意语境,避免在需要谦和讨论的场合误用,以免显得武断。 该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中国古代文献,虽具体源头难以确考,但其结构与意蕴深深植根于汉语传统。类似表达在历代典籍中屡见不鲜,反映了中国文化中对真理明确性和权威性的重视。从思想背景看,它契合了儒家思想中“名正言顺”的观念,即当事实或道理充分时,便无需多余辩解。同时,它也体现了传统社会中对于权威论断的遵从,以及在法律、道德等领域追求确凿证据的倾向。因此,“不容置辩”不仅是一个语言工具,也承载着一定的文化心理,即在某些情境下,清晰和确定比模糊的讨论更受推崇。 在现代汉语中,“不容置辩”的应用十分广泛。在书面语中,它常见于议论文、法律文书、新闻报道等文体,用以加强论述的力度和可信度。例如,在司法语境中,形容铁证如山的案件;在学术讨论中,指代经过严密验证的理论;在日常生活里,也可能用于表达个人坚决的态度。然而,使用时需注意分寸,因为过度依赖这种绝对化表达,有时可能掩盖问题的复杂性,或显得缺乏包容性。尤其在多元对话的当代社会,除非确有坚实依据,否则应谨慎使用,以促进更开放的交流。 总之,“不容置辩”是一个富有表现力的成语,它以简洁的形式传达了不容反驳的确定性。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个成语,不仅能增强语言的说服力,还能帮助我们把握汉语中对于权威与真理的独特表达方式。在沟通中,我们既要善用其强调作用,也要意识到事物往往具有多面性,从而在坚定与开放之间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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