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人害物【拼音】:nuè rén hài wù解释虐:残暴,侵害。指残害百姓。出处唐·白居易《杜陵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示例唐·白居易《杜陵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残害百姓
“虐人害物”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nüè rén hài wù”,其核心含义是指肆意残害生灵、虐待他人,多用于形容统治者的暴虐无道或某些个体的残忍行径。从字面上看,“虐人”即虐待、残害他人,“害物”则指伤害、毁灭其他生物或事物。这个成语通常带有强烈的贬义色彩,蕴含着对施暴者的严厉谴责和对受害者的深切同情。 该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的诗歌作品中。白居易在其《杜陵叟》一诗中写道:“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诗人以犀利的笔触,将那些残酷压榨百姓的官吏比作豺狼,指出他们即便没有野兽般的爪牙,但其“虐人害物”的行为本质与食人豺狼无异。这句诗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不公与统治阶层的暴虐,使得“虐人害物”一词承载了深厚的批判精神与人文关怀。 在历史与文学语境中,“虐人害物”常被用来描述暴君、酷吏或任何施行残暴统治、不顾人民死活的当权者。例如,商纣王、隋炀帝等历史上著名的暴君,其大兴土木、严刑峻法、穷兵黩武、视民如草芥的行为,便可称为“虐人害物”。它不仅仅指对肉体的摧残,也包含了对人民精神、尊严的践踏,以及对自然万物、社会资源的无情破坏。这个成语警示世人,权力若不受约束,便会滋生此种恶行。 从伦理道德层面分析,“虐人害物”违背了儒家“仁爱”与“民本”的核心思想。孔子提倡“仁者爱人”,孟子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虐人害物”的行为恰恰走向了这些理念的反面,是不仁不义、丧失天良的表现。它破坏了人与人的和谐关系,也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最终会导致众叛亲离、社会动荡乃至政权覆灭,正所谓“失道寡助”。 时至今日,“虐人害物”这个成语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它提醒我们,在任何社会关系中,尤其是在掌握一定权力或优势时,都应敬畏生命、尊重他人、爱护环境。无论是职场中的霸凌、家庭中的暴力,还是对自然的掠夺性开发,凡是以残忍、不公的方式对待他人或他物的行为,都可被视为现代意义上的“虐人害物”。它呼吁社会弘扬仁爱、公正与和谐的价值观,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和虐待。 综上所述,“虐人害物”不仅是一个描述残酷行为的成语,更是一面历史的镜子,一种道德的标尺。它源自古典诗文,凝聚着古代文人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与对苍生的悲悯,其批判锋芒穿越时空,至今仍能引发我们对权力、道德与文明关系的深刻思考。理解和运用这个成语,有助于我们铭记历史的教训,培养悲悯之心,共同维护一个更加仁爱、公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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