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一劝百【拼音】:fá yī quàn bǎi解释处罚一个人以惩戒众人。出处唐·韩愈《谁氏子》:“罚一劝百政之经,不从而诛不晚耳。”李汉注引《中说》:“牡如晦问政,子曰:‘赏一以劝百,罚一以惩众。’”示例臣知已事不诤,然异时或有此比,要须有司论报,~,孰不甘心。 ★宋·欧阳修《新唐书》近义词杀一儆百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指杀一儆百英文punish one as a warning to a hundred
“罚一劝百”是一则源自中国古代的成语,其字面意思为惩罚一个人,以劝诫和警示众多人。这一成语蕴含着深刻的治理智慧与社会教育理念,强调通过个别典型案例的处罚,达到普遍性的警示与教化效果,从而维护社会秩序、规范群体行为。它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思想,不仅关注对错误的纠正,更注重对未来的预防与引导。 从历史渊源来看,“罚一劝百”的思想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法家与儒家学说。法家代表人物如韩非子强调“刑赏二柄”,主张严明刑罚以树立权威,其中便包含“杀一儆百”的类似观念;而儒家虽主张仁政德治,但也认可“刑罚清而民服”,认为适度的惩戒是教化的辅助手段。唐代文学家韩愈在《谁氏子》诗中写道:“罚一劝百政之经,不从而诛未晚耳”,进一步将这一理念提炼为成语,并阐明其在政治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因此,成语的形成融合了古代中国礼法并用的治理传统,成为历代统治者与管理者的重要策略。 在实践应用中,“罚一劝百”常见于法律、教育及组织管理等领域。在法律层面,通过对典型违法案件的公开审判与处罚,能够震慑潜在犯罪者,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在教育环境中,教师或家长对个别学生的过失进行适当惩戒,旨在引导全体学生明辨是非;在企业或团队管理中,对违反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理,有助于强化纪律、规范整体行为。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策略的成功关键在于“罚”的公正性与适度性——处罚需基于明确规则,且目的不在于单纯报复,而在于“劝百”的教化作用,否则易流于严苛,失去民心。 然而,“罚一劝百”的运用也需审慎考量其局限性。现代社会强调法治精神与人权保障,若过度依赖惩戒式警示,可能忽视个体差异与事件特殊性,甚至导致不公;此外,单纯依靠威慑可能难以触及根本,还需配合正向激励与道德教化。因此,成语的现代意义更倾向于倡导一种平衡: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同时,兼顾个体公正,通过理性、透明的惩戒机制,实现社会共治与和谐发展。 总之,“罚一劝百”不仅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更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治理哲学。它提醒我们,惩戒的终极价值在于教化与预防,而非惩罚本身。在当今社会,这一成语仍可启发我们在法律、教育及管理实践中,寻求公正与效率的统一,以个别案例推动整体进步,最终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与道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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