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名责实【拼音】:jiào míng zé shí解释责:要求。按着名称或名义去寻找实际内容,使得名实相符。出处南朝·梁·萧纲《仪同徐勉墓志铭》:“举直斥伪,校名责实,朝有进贤,野无遗逸,违天即地,归幽去明,空谷传古,哀风送旍。”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校名责实”是一个较为生僻的成语,其核心含义与更为人熟知的“循名责实”基本相同,意指按照名称或名义来考察、求取实际内容,要求名实相符。这个成语蕴含着深厚的中国古典哲学思想,尤其是名实之辨,是法家、儒家等学派都曾深入探讨的重要命题。 从字面解析,“校”有考核、查对之意;“名”指名称、名义、名分;“责”是要求、求取;“实”则指实际情况、实质内容。因此,“校名责实”的整体意思就是:根据一个事物或职位的名称、头衔,去查验、要求其必须具备相应的实际内涵、功效或行为。它强调的是一种务实精神,反对名不副实、徒有虚名的现象。在政治和管理领域,这一思想尤为重要,要求官员的职位(名)与其能力、政绩(实)必须匹配。 这一思想的哲学根源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孔子提出“正名”思想,主张“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强调社会身份与责任应当一致,以恢复礼制秩序。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则更鲜明地提出了“循名责实”的君主统御术,将其作为考察和任用官吏的核心方法。君主授予臣下官职(“名”),然后根据官职所规定的职责(“实”)来考核其绩效,赏罚分明,以此确保官僚体系的效率和君权的稳固。这使得“循名责实”或“校名责实”带有强烈的工具理性和法治色彩。 在具体应用上,“校名责实”主要体现为一种严格的考核与监督原则。例如,在人事任命中,不能仅看一个人的声望或头衔,而必须考察其实际能力和过往业绩。在政策推行中,不能只看口号和文件,而必须检验其产生的实际效果和解决的具体问题。它要求建立清晰的标准和有效的反馈机制,杜绝欺上瞒下、形式主义。因此,这个成语至今对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和学术评价等领域,仍具有重要的警示和借鉴意义。 总而言之,“校名责实”是一个富有思辨性和实践性的成语。它超越了简单的“名副其实”的描述性层面,更侧重于一种主动的、制度化的考察与问责行动。它提醒我们,在任何组织和社会运行中,都必须建立并维护名与实之间的统一关系,通过持续的“校”与“责”,使名称所代表的承诺、职责与期望,在现实中得到真切的落实与体现,这是维持公信力、提升效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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