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投暗【拼音】:míng zhū tóu àn解释比喻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重视。也比喻好东西落入不识货人的手里。同“明珠暗投”。出处鲁迅《南腔北调集·为了忘却的记念》:“但一面又很为我的那两本书痛惜;落到捕房的手里,真是明珠投暗了。”示例鲁迅《南腔北调集·为了忘却的记念》:“但一面又很为我的那两本书痛惜;落到捕房的手里,真是~了。”近义词明珠暗投反义词弃暗投明语法作宾语、定语;指误入歧途
成语“明珠投暗”,亦称“明珠暗投”,其字面意思为将珍贵的明珠投向黑暗之处,使之无法显露光彩。这一形象生动的比喻,用以形容珍贵的人或物被置于无法赏识其价值的环境之中,或比喻有才能的人未遇明主、未得其所,才华被埋没。其典故可追溯至西汉时期,彰显了中国古代对于人才际遇与价值实现的深刻思考。 该成语的出处,普遍认为与司马迁《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中所载邹阳《狱中上梁王书》有关。邹阳原为吴王刘濞门客,后投奔梁孝王,因遭人谗言而下狱。他在狱中上书自陈心迹,文中写道:“臣闻明月之珠,夜光之璧,以暗投人于道路,人无不按剑相眄者。何则?无因而至前也。” 邹阳以明珠、美玉在黑暗中突然抛向路人,反会引人戒备为例,委婉地说明自己怀抱忠心与才华前来投效,却因无人引荐、缺乏信任而身陷囹圄的处境。此喻精妙,不仅打动了梁孝王,使其获释并尊为上客,更使“明珠暗投”的意象深入人心。 从文化内涵上分析,“明珠投暗”超越了单纯怀才不遇的慨叹,它深刻揭示了价值实现与客观环境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一颗明珠,其光华需在适当的光线下方能璀璨夺目;一位英才,其抱负与才干也需有识才、用才的“明主”与合宜的平台方能施展。成语中,“明珠”象征着卓越的品德、超凡的才智或珍贵的物品;而“暗”所代表的,则是昏昧的君主、污浊的环境、平庸的圈子或错误的时机。二者的错位,导致了价值的湮没与资源的浪费,这是个人与时代的双重遗憾。 在历史长河中,“明珠投暗”的悲剧屡见不鲜。诸多才华横溢的文人志士,如屈原遭谗放逐、贾谊被贬长沙、李白仕途坎坷,其遭遇皆可被视为某种意义上的“明珠投暗”。他们的作品往往因此蒙上了一层悲愤与苍凉的色彩,成为了后世咏叹不遇主题的文学母题。这一成语也因此常与“怀才不遇”、“龙困浅滩”等词义相近,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人才命运的一种典型叙事与深切关怀。 时至今日,“明珠投暗”的寓意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它警示社会组织与管理者,需建立公正、开放的人才发现与任用机制,避免因体制僵化、环境压抑或领导无方而导致人才浪费。对于个人而言,它亦启发我们主动寻求适合自身发展的平台与环境,在必要时勇于调整方向,避免在无法赏识自身价值的“暗处”空耗光阴。唯有“明珠”遇“明境”,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方能相得益彰,焕发出最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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