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年之契【拼音】:wàng nián zhī qì解释即不拘年岁行辈产差异而结交的朋友。同“忘年之好”。出处唐·颜真卿《孙逖文集序》:“十五时,相国齐公崔日用试《土火炉赋》,公雅思遒丽,援翰立成,齐公骇之,约忘年之契。”示例予在京师,辱~,论诗文一字不轻放过。 ★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艺三·李侍郎》近义词忘年之好、忘年之交、忘年交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交往等
“忘年之契”是一个寓意深厚的汉语成语,其核心内涵是指不同年龄、辈分或身份的人,因志趣相投、情谊深厚而结为莫逆之交。这个成语超越了世俗对年龄与资历的常规考量,强调人与人之间精神层面的契合与共鸣。它通常用来形容那些不受年岁差异限制、纯粹建立在相互理解和共同志向基础上的珍贵友谊,充满了对真诚人际关系的赞美。 从字面解析,“忘年”意为忘却或忽略年龄的差距;“契”字本指契约、盟约,引申为投合、默契。因此,“忘年之契”直译即为“忘却年龄的投合”。这一表述生动地捕捉了友谊的本质——当心灵相通时,外在的年龄界限自然变得模糊甚至消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长幼有序、尊卑有别是社会关系的重要准则,而“忘年之契”恰恰提供了一种超越这一框架的理想人际图景,彰显了情感联结的纯粹性。 该成语的典故可追溯至古代文人士大夫的交往佳话。历史记载中,东汉末年孔融与祢衡的交往常被视为典型。孔融年长祢衡二十岁,且地位显赫,却因欣赏祢衡的才华与气节,与之结为挚友,二人常常诗文唱和、纵论时事,完全无视年龄与身份的鸿沟。这种基于才德与志趣的深厚情谊,成为后世传颂的典范。类似事例在文学史上层出不穷,如唐宋时期许多诗人与后辈的知交,都体现了“忘年之契”的精神内核。 “忘年之契”的社会价值在于它打破了代际隔阂,促进了知识与智慧的传承。年长者往往拥有丰富的经验与深邃的洞察,年轻人则带来新的视角与活力。当两者建立起真诚的友谊时,不仅能实现情感上的慰藉,更能激发思想碰撞,推动共同成长。这种关系不同于严格的师徒传承,它更平等、更自由,充满了相互启发与尊重。在快速变化的现代社会,这种跨越年龄的真诚联结显得尤为珍贵,有助于缓解代际冲突,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 在文学与艺术领域,“忘年之契”也成为常见的创作主题。许多作品通过描绘这种特殊的情谊,探讨人性、孤独与理解等永恒命题。它提醒我们,真正的友谊建立在灵魂的共鸣之上,而非外在条件的匹配。因此,这个成语不仅是对一种人际关系的描述,更是一种理想的生活态度——鼓励人们以开放的胸怀去识别并珍视那些超越世俗界限的情感纽带。 总而言之,“忘年之契”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成语,它承载着中华文化中对真挚情谊的崇尚。在强调年龄、地位差异的社会环境中,它如同一股清流,倡导人们关注内在的契合与精神的交融。无论是历史典故还是现实应用,这一成语都持续启示着我们:当心灵相遇时,时间与年龄的差异终将消弭于无形,留下的唯有那份深厚而纯粹的契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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