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请比它【拼音】:qí qíng bǐ tā解释比喻在法律正文以外,另引条文进行判案。出处《汉书·刑法志》:“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比它,日以益滋。”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在中国古代浩如烟海的成语中,存在一些因时代久远、使用稀少而显得格外生僻的词汇,“奇请比它”便是其中之一。这个成语并非现代汉语中的常用表达,甚至在许多权威成语词典中也难觅其踪,其来源与确切含义在学术界和语言爱好者中曾引起过探讨与争议。它更像是一个沉睡在古籍深处的语言化石,等待着被唤醒和理解。 根据可考的文献资料,“奇请比它”最早可能出现在汉代的法律文书或历史记载中。有学者认为,其雏形与《汉书·刑法志》中提到的“奇请”制度相关。在汉代司法语境下,“奇请”指超出常规法律条文规定,针对特殊案情或特殊身份者(如贵族、功臣)直接向皇帝奏请,以求额外开恩或特别裁决的程序。这是一种绕过正常司法流程的非常规上诉或请示渠道,体现了古代中国“人治”与“法治”交织的特点,以及皇权对司法终审的绝对掌控。 “比它”二字则可能源自法律术语“比”,即“比附”,意为参照、比照已有的判例或律条来处理类似案件。“它”即“他”,指其他、别的。因此,“奇请比它”作为一个可能存在的复合结构,其字面上的整合意义或许可以理解为:通过特殊的、超越常规的途径(奇请)来援引或比照(比)其他(它)的案例、理由或特权,以期获得对自身有利的裁决或待遇。这个成语隐含了借助特殊渠道、引用非典型依据来达成目的的行为方式。 若从更广义的修辞和现代理解角度延伸,这个成语可以被解读为一种处事策略的隐喻。它形容那些不按常理出牌、寻找特殊门路或借口,或者引用不相干、不寻常的类比来为自己辩解、开脱或争取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带有钻空子、走偏门、牵强附会的色彩,可能与常规、公正或普遍认可的规则相悖。因此,在使用时,这个成语常带有一定的贬义或批判性,暗示其手段的不正当性或非正统性。 尽管“奇请比它”作为一个固定成语在现代汉语中几乎不再使用,但它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现象和人类行为模式却具有跨越时代的参照意义。它让我们窥见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一个细微角落,即法律执行中存在的灵活性与特权空间。同时,作为一种行为模式的概括,它也能警示后人,无论在何种时代,试图通过非正当的“特殊途径”或牵强的类比来谋取私利,终究不是值得提倡的处世之道。这个生僻的成语,犹如一面古镜,映照出制度与人性的复杂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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