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父母【拼音】:wéi mín fù mǔ解释这:作为,充当;父母:即父母官。担任地方行政长官。出处《孟子·梁惠王上》:“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示例~,得不省优? ★唐·陆挚《赐京畿及同、华等州百姓种子赈给贫人诏》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官员
成语“为民父母”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政治理念与伦理准则,它源自先秦儒家思想,意指统治者或官员应当像父母关爱、养育子女一样,以无私的爱心、高度的责任感和深切的关怀来治理百姓、服务人民。这一成语不仅是对为政者德行与职责的形象比喻,更蕴含着深厚的民本思想,是古代中国政治哲学中“仁政”与“德治”理想的核心表达。 从历史渊源来看,“为民父母”的观念最早可追溯至《尚书》《诗经》等典籍。如《尚书·洪范》中提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确立了君主与民众之间的伦理关系。至孟子时,这一思想得到系统阐发,《孟子·梁惠王上》中明确提出:“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强调,真正的“父母官”应保障百姓的基本生存与福祉,若使民不聊生,便丧失了为政的合法性。儒家认为,理想的治理应建立在血缘伦理的扩展之上,将家庭内的慈爱与责任推及至国家治理,从而实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大同境界。 在具体内涵上,“为民父母”强调为政者须具备多重品质。其一在于“爱民如子”,即心怀仁慈,体察民情,重视民生疾苦;其二在于“教民养民”,不仅提供物质保障,还需以教化引导百姓向善,如孔子所言“富之教之”;其三在于“自我奉献”,官员应克己奉公、廉洁勤政,甚至不惜“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一理念要求统治者超越简单的权力行使,转而承担起道德表率与民生守护者的角色。 “为民父母”的思想在古代政治实践中产生了深远影响。它成为评价官员政绩与品德的重要标准,历史上许多清官循吏如包拯、海瑞等,皆以爱民如子、执法如山而流芳百世。同时,这一理念也构成了中国政治文化中“官民关系”的理想范式,尽管在封建时代实践中常受局限,但它始终作为一种价值尺度,约束权力、激励仁政,并对民众的权益期待产生了积极引导作用。 时至今日,“为民父母”的成语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它提醒执政者与公共服务人员,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现代法治与民主的框架下,这一传统智慧可转化为对公仆意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深化理解,强调责任感、奉献精神与人文关怀。因此,“为民父母”不仅是历史遗产,更是连接传统德治思想与现代治理理念的文化桥梁,持续启示着为政者须以敬畏之心对待人民,以真挚之情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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