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倡三叹yī chànɡ sān tàn《礼记·乐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荀子·礼论》:“《清庙》之歌,一倡而三叹也。”谓一人歌唱,三人相和。后多用以形容音乐、诗文优美,富有余味,令人赞赏不已。《乐府诗集·郊庙歌辞十二》:“一倡三叹,朱弦之声。”
“一倡三叹”这一典故,源自中国古代典籍《礼记·乐记》与《荀子·礼论》,其核心内涵在于形容音乐或诗文所具有的深沉感染力与艺术魅力。从字面理解,“倡”通“唱”,指领唱或起始的乐句;“叹”指应和、赞叹。原意是指在古代宗庙祭祀或庄重典礼中,一人领唱,众人再三应和感叹,形成一种回环往复、余韵悠长的艺术效果,其后引申为文艺作品情感真挚、韵味深长,能引人反复咏叹、共鸣不已。 该典故的出处,最早可追溯至《礼记·乐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此处描述的是祭祀周文王的乐歌《清庙》的演奏情形:瑟采用红色的弦和稀疏的孔洞(使音色沉浊质朴),一人领唱而众人多次应和,即便乐曲终了,仍有余音萦绕,不绝于耳。这体现了儒家所推崇的“大乐必易,大礼必简”的美学思想,即最高雅的音乐往往是质朴简洁的,在看似平淡的旋律中蕴含着深远的哀思与敬意,能够引发听众持久的情感共鸣与道德反思。这种艺术表现,追求的并非外在的繁复华丽,而是内在情感的深厚与庄重。 战国时期思想家荀子在《荀子·礼论》中进一步阐发了这一概念:“《清庙》之歌,一倡而三叹也,县一钟,尚拊之膈,朱弦而通越也,一也。”荀子将“一倡三叹”纳入其礼乐思想的体系中,强调这种音乐形式所体现的“和”与“同”的社会功能。他认为,在庄重的礼乐仪式中,通过简单而深沉的音乐,能够调和人们的情感,统一群体的意志,从而达到教化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因此,“一倡三叹”不仅是一种艺术形式,更被儒家视为一种具有伦理教化和政治整合意义的文化实践。 在后世的文化流变中,“一倡三叹”逐渐超越了音乐范畴,广泛应用于文学批评与审美领域。历代文论家常以之形容诗歌、文章情感真挚、意境深远,能令读者产生反复吟咏、感慨系之的艺术体验。例如,宋代苏轼在评价他人诗文时,便曾借用此典,强调作品应有含蓄不尽、回味无穷的韵味。这与中国古典美学中重视“言有尽而意无穷”、“弦外之音”的传统一脉相承,反映了中华民族在艺术创作中追求内在神韵而非外在形似的审美倾向。 综上所述,“一倡三叹”这一典故,起源于上古礼乐文化,经过儒家经典的记载与阐释,从具体的音乐演奏形式,升华为一种具有哲学深度和美学价值的范畴。它不仅仅描述了古代乐歌的表演方式,更承载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中和、质朴、深远之美的崇尚,以及对艺术社会功用的深刻认识。时至今日,这一成语依然活跃在汉语中,用以赞誉那些情感丰沛、意味深长、能引发人们长久共鸣的优秀文艺作品,成为连接古代智慧与现代审美的重要文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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