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倡一和yī chànɡ yī hè《诗·郑风·萚兮》:“叔兮伯兮,倡予和女。”谓一个先唱,一个和声,形容两人感情相通。后多比喻两人相互配合,彼此呼应。《警世通言·王娇鸾百年长恨》:“自此一倡一和,渐渐情熟,往来不绝。”
“一倡一和”这一典故,源出于中国古代诗歌与音乐相和的传统,其文字记载最早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诗经》。在《诗经·郑风·萚兮》中便有“叔兮伯兮,倡予和女”之句,描绘了以歌声相互应和的场景。这里的“倡”同“唱”,指领唱或发起;“和”指应和、跟随。这种一唱一和的形制,本是古代歌谣中常见的互动形式,体现了协调与共鸣的美感。 然而,作为固定成语的“一倡一和”,其语义在后世发生了显著的引申与演变。它逐渐超越了音乐与诗歌的范畴,被广泛用于形容人与人之间在言论、行动上的相互配合与呼应,尤其常用于指代双方有意无意地彼此支持、附和,以达成某种一致或共同的目的。这一用法在文献中多有体现,例如宋代文人陈昉在《颍川语小》中写道:“句法有正有奇,有呼有应。呼应者一倡一和,律吕相宜以成文也。”此处虽仍以诗文创作为喻,但已隐含着言语呼应、配合之意。 该典故内涵的进一步固化与流传,与儒家经典及诸子著述的阐释密不可分。在强调社会伦理与人际关系的古代中国,这种呼应配合的行为模式被赋予了丰富的道德与政治色彩。它既可以形容朋友、知己之间心意相通的和谐状态,如《周易·中孚》卦所云“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以自然意象喻示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但在更多语境下,尤其在后世的使用中,它常带有一定的贬义色彩,指两人或两方一呼一应,互相帮腔,以制造舆论或巩固立场,有时甚至含有勾结、串通之意。 在历史叙事与文学作品中,“一倡一和”的典故常被用于描述朝堂政争、学派论辩或日常人际交往中的结盟与呼应现象。例如,在描述政治党争时,史家可能会用此语来刻画双方成员如何彼此声援,推动某项议程;在描绘市井闲谈或争议时,也可能用以形容两人一搭一唱,意在引导他人看法。这种用法凸显了语言与行为的社会互动性,以及个体在群体中寻求认同与支持的普遍心理。 综上所述,“一倡一和”典故的来历,根植于古老的诗歌唱和传统,其出处可上溯至《诗经》。历经漫长的语言演化,其核心意义从最初具体的音乐应和,抽象化为泛指任何形式的言语或行动配合。这一典故不仅保留了艺术创作中和谐对应的美学观念,更深刻反映了人类社会行为中复杂的互动关系与策略性协作,成为一个意蕴丰富、应用广泛的中文成语,持续活跃在当代的语言表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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