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败俱伤liǎnɡ bài jù shānɡ源见“卞庄子刺虎”。指双方争斗,结果都受到损失。郑振铎《桂公塘》五:“打到最后一人,我们还是不降伏的!还是讲和了好,免得两败俱伤。”
“两败俱伤”这一典故,最早见于中国古代史书《史记》,具体记载于《张仪列传》中。故事发生在战国时期,当时齐、楚两大强国结盟,对秦国构成威胁。秦惠文王为此忧心忡忡,于是派遣著名纵横家张仪出使楚国,意图破坏齐楚联盟。张仪到楚国后,以巧言游说楚怀王,许诺若楚国与齐国断交,秦国愿意献上商於之地六百里,并与之结好。楚怀王贪图土地,不顾大臣屈原等人的劝阻,断然与齐国绝交。 然而,当楚国使者前往秦国接收土地时,张仪却矢口否认六百里之约,声称只答应过六里之地。楚怀王得知受骗,勃然大怒,于公元前312年发兵攻打秦国。两国在丹阳(今河南丹水北岸)展开激战,楚军大败,损失八万士卒,多名将领被俘。秦国乘胜追击,夺取了楚国汉中之地。楚国不甘失败,又倾全国之兵再次攻秦,结果在蓝田又一次惨败。连续的战争使楚国元气大伤,不仅土地丧失,国力也急剧衰退。 与此同时,原本与楚国结盟的齐国,因楚国单方面毁约而愤怒不已。当楚国陷入秦楚战争时,齐国不仅未施援手,反而趁机联合其他国家攻打楚国,导致楚国腹背受敌。而秦国虽然在战争中取胜,却也消耗了大量兵力与资源,短期内难以继续扩张。这场由欺骗引发的冲突,最终使秦、楚两国都遭受了重大损失,没有任何一方成为真正的赢家。 司马迁在《史记》中通过这一事件,生动揭示了“两败俱伤”的道理。他借张仪之口评论道:“两虎共斗,其势不俱生。”这句话后来演化为“两败俱伤”的成语,用以比喻争斗的双方都受到损害,没有一方获益。这个典故不仅反映了战国时期尔虞我诈的外交策略,也深刻警示后人,盲目对抗往往会导致共同衰败的结局。 从历史影响来看,“两败俱伤”的故事成为后世重要的政治与军事教训。它提醒人们,在处理矛盾时应权衡利弊,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陷入双输局面。这一思想在中国文化中影响深远,不仅在史书、兵书中被反复引用,也融入日常语言,成为人们规劝和解、倡导共赢的常用语。成语“两败俱伤”至今仍被广泛使用,形容各种领域中的恶性竞争,其背后的历史智慧依然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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