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香自烧【拼音】:xūn xiāng zì shāo解释薰:香草。薰草因为有香气而招致焚烧。比喻人因有才能而招致灾祸出处东汉·班固《汉书·龚胜传》:“薰以香自烧,膏以明自销,龚生竟夭天年,非吾徒也。”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比喻句
“薰香自烧”这一成语,其字面意思可理解为“薰草因香气浓郁而招致焚烧”,引申喻指人因才华出众、品德高洁或名声显赫,反而招来灾祸、嫉妒乃至毁灭。这一意象充满了悲剧性与哲思,深刻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才高见忌”“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普遍社会心理与历史现实。它并非一个在现代汉语中高频使用的成语,但其内涵丰富,源远流长,与诸多历史典故和文学表达一脉相承。 该成语的典故源头,可追溯至汉代典籍《汉书·龚胜传》。其中记载了著名学者龚胜对龚舍的一句感叹:“薰以香自烧,膏以明自销。” 这里的“薰”即香草,“膏”指灯油。香草因为其芬芳而被采摘焚烧,灯油因为能带来光明而燃尽自身。龚胜此言,是以此比喻那些因德行高尚、声名远播而难以避世、终致劳损的贤达之士。这句充满慨叹的警语,精准捕捉了才华、美德与命运之间某种令人扼腕的悖论关系,成为后世同类思想的重要渊薮。 从哲学与文化心理层面剖析,“薰香自烧”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种深刻的矛盾与困境。一方面,儒家思想极力推崇修身立德、建功立业,追求“不朽”之名;另一方面,道家智慧又反复告诫“和光同尘”“柔弱不争”,以避免“揣而锐之,不可长保”的危险。成语所描绘的,正是当个体价值(香气/光明)彰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与周遭环境产生张力,可能引发嫉妒、排斥甚至迫害。这不仅是封建时代官场倾轧、文人相轻的写照,也触及了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对杰出个体的复杂心态。 在文学与历史长河中,“薰香自烧”的母题反复出现,演化出诸多类似的表达,如“直木先伐,甘井先竭”、“人怕出名猪怕壮”等。无数历史人物为其作了悲剧性的注解:从战国时因变法强秦而遭车裂的商鞅,到汉代功高震主、鸟尽弓藏的韩信;从三国时“恃才放旷”终招杀身之祸的杨修,到历代因直言进谏而获罪的忠臣。他们的遭遇,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薰香自烧”的现实演绎。文人墨客也常借此抒发怀才不遇或忧谗畏讥的情怀,使其成为一种深厚的文化意象。 综上所述,“薰香自烧”作为一个蕴含深刻教训的成语,超越了简单的命运慨叹。它既是对杰出者命运的警示,提醒其需懂得韬光养晦、明哲保身;同时也是对社会的反思,批判了那种不能容才、反加摧残的狭隘与不公。在当代语境下,这一成语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它促使我们思考:如何构建一个既能鼓励个体才华充分绽放,又能提供必要保护与包容的社会环境,让“香”得以远播,而又不至于“自烧”殒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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