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徇名【拼音】:liè shì xùn míng解释忠贞义烈之士为保全名誉而献出生命。出处《史记·伯夷列传》:“贪夫徇财,烈士徇名。”示例~,不受黄金之赏。 ★唐·杨炯《唐上骑都尉高君神道碑》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指人重名声
“烈士徇名”是一个具有深厚历史内涵的成语,出自西汉史学家司马迁的《史记·伯夷列传》。其原文为:“贪夫徇财,烈士徇名,夸者死权,众庶冯生。” 这里的“烈士”与现代汉语中特指为正义事业牺牲的人含义略有不同,在古代泛指有抱负、重气节、崇尚功名的刚烈之士;“徇”通“殉”,意为为了某种目的而牺牲生命;“名”则指名声、名节、功业。因此,该成语的原意是指刚烈之士为了保全或追求名誉、气节、理想而不惜牺牲生命。 这个成语的诞生,与司马迁对历史人物的深刻观察和自身遭遇的感慨密不可分。在《伯夷列传》中,他列举了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饿死,以及后世许多品行高洁却遭遇不幸的人,对“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传统观念提出了质疑。他观察到,社会中存在不同的价值追求:贪财者为财而死,热衷权势者为权而死,普通百姓则努力求生。而“烈士”这一群体,则将名誉、道义和理想置于生命之上,其选择体现了对精神价值的高度崇尚。司马迁本人因李陵之祸遭受宫刑,忍辱负重完成《史记》,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为成就事业(立言以求不朽之名)而超越肉体痛苦的精神,与“徇名”有内在的共鸣。 “烈士徇名”的行为在历史上有着复杂的多面性。从积极层面看,它彰显了超越物质和生命的崇高精神追求,是儒家“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价值观的体现。中国历史上无数仁人志士,如坚守气节的文天祥、抗清殉国的史可法等,他们为国捐躯、为义赴死,其行为本质包含了“徇名”(名节、民族大义)的成份,激励着后世为国为民勇于奉献。这种对名誉和气节的珍视,构成了中华民族精神脊梁的重要部分。 然而,从另一个角度审视,这个成语也隐含了一定的批判与反思色彩。司马迁的论述语境中就带有几分悲悯与沉思。盲目或狭隘地“徇名”,可能导致为了虚名或偏执的理念而轻掷生命,甚至陷入“沽名钓誉”的境地。历史上不乏为博取忠烈之名而采取极端行为的例子,其价值就需要具体评判。因此,成语也提醒人们,对“名”的追求应有所辨析,它应当与真正的“义”(国家大义、民族大义、人民利益)相结合,而非局限于个人虚荣或狭隘的名声。 在现代语境中,“烈士徇名”的用法往往更侧重于其积极意义,用以赞颂那些为了崇高理想、国家利益和正义事业而英勇献身的英雄人物。同时,它也促使我们思考生命价值与精神追求之间的关系。这个成语不仅记录了一种历史现象和人生选择,更凝聚了中国文化中对生命意义、气节操守的深刻哲学思考,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