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琴而治【拼音】:míng qín ér zhì解释指以礼乐教化人民,达到“政简刑清”的统治效果。旧时常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出处《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做称颂地方官的谀词
“鸣琴而治”是一个富有诗意和哲学意蕴的成语,源自中国古代的治国理念。字面意思是指弹奏着琴就能把地方治理得很好,常用来形容为政者以德化人、无为而治,政简刑清,使得社会和谐安定,百姓安居乐业。这一成语背后,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推崇的“德治”与“清静无为”的政治理想,强调领导者通过修养自身德行、简化政令、减少干预,从而达到自然而高效的治理效果。它不仅仅是政治术语,更是一种高超的领导艺术和人生境界的象征。 该成语的典故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与孔子弟子宓子贱的治理实践密切相关。据《吕氏春秋·察贤》记载,宓子贱在担任单父(今山东单县)宰时,经常在堂上弹琴,看似悠闲,却将单父治理得井井有条,社会风气淳朴,人民各安其业。相比之下,他的继任者巫马期则勤勉不懈,日夜操劳,虽然也取得了治理成效,却身心俱疲。当被问及原因时,宓子贱指出,他的方法是“任人”而非“任力”,即善于选用贤能之人分担职责,自己则把握大局、推行教化,通过道德感召和制度优化来激发社会的内在秩序。这一故事生动诠释了“鸣琴而治”的内涵:卓越的治理并非依赖于统治者的 micromanagement(微观管理),而在于构建良好的制度和氛围,使民众自我管理、各得其所。 从思想渊源上看,“鸣琴而治”深深植根于先秦诸子的智慧,尤其是儒家和道家的理念。儒家强调“为政以德”,主张统治者以身作则,通过仁政和礼乐教化来感化百姓,如孔子所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宓子贱的实践正是这一理念的体现。同时,这一成语也与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相通,老子提倡“我无为而民自化”,认为最高明的治理是顺应自然规律,减少不必要的干涉,让社会在和谐中自主运行。鸣琴的意象,恰恰象征着从容、和谐与超越具体事务的宏观把控,将艺术化的生活态度与政治治理完美结合,展现了古代士人理想中的治理境界。 在历史长河中,“鸣琴而治”成为形容地方官清廉有为、治绩卓著的常用褒奖之词。它寄托了人们对简政放权、轻徭薄赋、社会和谐的向往,常与“弦歌之声”、“政简刑清”等表述并用。历代文人墨客也在诗文中引用此典,以赞颂那些治理有方的官员,或表达自己的政治理想。例如,唐代诗人李白在《赠清漳明府侄聿》中写道“琴清月当户,人寂风入室”,化用了这一意境;宋代政治家王安石在变法中虽强调有为,但也曾推崇“鸣琴”背后的教化精神。这一成语因而超越了具体历史情境,成为中华政治文化中的一个经典隐喻。 时至今日,“鸣琴而治”的思想仍具有深刻的现实启示。在现代社会治理中,它提醒我们:良好的管理未必意味着事必躬亲或制度繁复,而可能在于建立公平的规则、选拔合适的人才、营造积极的文化,从而激发组织或社会的内在活力。无论是企业管理还是公共行政,领导者都需要在“有为”与“无为”之间找到平衡,注重宏观战略与价值引领,而非陷入琐碎控制。同时,这一成语也倡导一种从容、优雅的生活与工作态度,提醒人们在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保持内心的宁静与远见。可以说,“鸣琴而治”不仅是历史的智慧结晶,也是值得当代人深思的管理哲学与人生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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