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贼公行【拼音】:dào zéi gōng xíng解释指社会治安差,盗贼公开行窃,无所顾忌。出处《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盗贼公行,而夭厉不戒。”示例潼关将军才且武,五千士卒健于虎;朝廷养汝为阿谁,~如不睹。 ★明·方孝孺《潼关》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成语“盗贼公行”出自《左传·昭公二十年》,原文为“盗贼公行,而天疠不戒”,用以形容当时社会秩序混乱,盗贼公然横行、肆无忌惮的状况。这一成语的字面意思是盗贼公开活动、无所顾忌,深层则隐喻法纪废弛、政治腐败,导致邪恶势力公然挑战公共秩序的社会局面。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它常被用来批评统治者失职或社会动荡时期的社会乱象,具有鲜明的警示意义。 从历史背景来看,“盗贼公行”所反映的往往是政权衰微、治理失效的时期。例如,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礼崩乐坏,社会控制力下降,盗匪活动频繁;又如东汉末年、唐朝安史之乱后,中央权威削弱,地方治安恶化,盗贼趁机蜂起。这种情况下,盗贼不再隐藏行迹,而是公然抢劫、横行乡里,百姓生活于恐惧之中,社会生产与道德秩序遭受严重破坏。因此,这一成语不仅是现象描述,更成为政治批评的有力工具,警示当政者必须整饬法纪、安抚民心。 在文化内涵上,“盗贼公行”超越了具体的历史事件,上升为一种象征。它揭示了当法律失去威慑力、道德约束松弛时,社会可能陷入的混乱状态。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儒家强调“礼治”与“德政”,认为统治者若不能以身作则、匡扶正义,就会导致“盗贼公行”的恶果。与之相应,法家则主张严刑峻法以震慑犯罪。这一成语因而成为衡量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尺,提醒人们秩序与公正的不可或缺性。 现代语境下,“盗贼公行”的使用范围有所扩展,不再局限于实际盗贼行为,也可比喻某些领域内违法乱纪现象公开化、常态化的状况。例如,在批评市场监督失灵时,可能形容假冒伪劣产品“盗贼公行”;在指责腐败蔓延时,或斥责贪污行为“盗贼公行”。这种用法保留了成语的核心精神——即对公权力失效、邪恶公然肆虐的强烈谴责,体现了语言的生命力与适应性。 总之,“盗贼公行”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信息与社会批判意识。它既是对古代社会乱象的精准刻画,也是对历代执政者的深刻警示。在当今社会,这一成语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它呼唤健全的法制、有效的治理与普遍的道德自觉,以确保社会免于陷入“公行”之害,维护长治久安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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