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玉条【拼音】:jīn kē yù tiáo解释科、条:法律条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条文。后指不能更改、必须遵守的信条。出处汉·扬雄《剧秦美新》:“懿律嘉量,金科玉条。”示例真台谏之~也。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补遗》近义词金科玉律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指法律英文laws and regulations
成语“金科玉条”亦作“金科玉律”,是中国古代文化中极具分量的一组词汇,其字面意义是指像黄金和美玉一样珍贵、不可更易的法律条文或规则准则。这一成语最早可追溯至汉代,扬雄在《剧秦美新》中写道“懿律嘉量,金科玉条”,用以赞颂新朝律法的完善与庄严。其后,唐代史学家李延寿在《北史·苏绰传》中亦用“金科玉条”来形容法令的严明与神圣。从词源上看,“金”与“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象征着至高无上的价值、永恒与纯洁,而“科”与“律”则指代法律规章,两者结合,生动地体现了这些规则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和人们对其的尊崇态度。 在历史语境中,“金科玉条”常被用来形容国家法典或重要制度。古代中国是礼法社会,律令被视为维系社会秩序、保障皇权稳固的基石。因此,那些经过精心制定、被视为典范的法律,如《唐律疏议》等,常被士大夫阶层誉为此类“金科玉条”。这些法律不仅条文严密,更蕴含着儒家伦理思想,成为指导人们行为与社会治理的根本原则。成语的使用,反映了古人对法治理想状态的追求——希望法律能如金玉般坚实、珍贵且历久弥新。 随着语言的发展,“金科玉条”的语义逐渐从特指法律条文,扩展至泛指一切不可变更的准则、真理或必须严格遵守的信条。在学术领域,某些经典理论或基本原理可能被尊为“金科玉条”;在宗教或道德层面,核心教义或传统规范亦常被视为“金科玉条”。这种用法强调了这些准则的经典性和指导性,要求人们毫无保留地遵循。然而,这种绝对化倾向也可能隐含僵化、保守的意味,即忽视客观条件的变化,将某些规则教条化。 在现代汉语的运用中,“金科玉条”多用于书面语或正式场合,带有庄重、典雅的色彩。它既可以用于褒义,表达对某些原则或标准的崇高敬意,例如“这些诚信经营的准则被视为商界的金科玉条”;也可用于中性甚至略带贬义的语境,暗讽某些不合时宜、束缚思想的教条,如“不能将过去的经验当作金科玉条,而应与时俱进”。成语的弹性使用,展现了语言随着时代变迁而具有的丰富表现力。 综上所述,“金科玉条”不仅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更是中华法制文化与思维方式的缩影。它从最初的律法美称,演变为对重要准则的比喻,其间贯穿着对权威、规范与永恒价值的思考。理解这一成语,有助于我们认识传统文化中对规则的双重态度:既崇尚其稳定与神圣,也需警惕其可能带来的僵化。在当今快速变化的时代,如何既尊重必要的“金科玉条”,又保持创新与变通的智慧,或许是这一古老成语留给我们的现代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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