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激奇诡【拼音】:jiǎo jī qí guǐ解释指人的行为动作矫异激烈。出处宋·林希《孙少述传》:“侔志节刚果,不为矫激奇诡之行,而气貌足以动人。”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矫激奇诡”是一个较为冷僻的成语,其含义带有鲜明的批判色彩。它通常用来形容人的言论、文章或行为刻意追求奇特、怪异,以至于偏离了常理与正道,显得过分偏激、荒诞不经。“矫”意指故意做作、违背常情;“激”指激烈、偏激;“奇诡”则指奇特诡异、不同寻常。四字组合,生动勾勒出一种为求标新立异而不惜走向极端的姿态,往往暗含哗众取宠或故弄玄虚的动机。 从思想渊源上看,这一成语所批评的现象,与中华传统文化中对“中庸”、“平正”的推崇密切相关。儒家思想主张“过犹不及”,提倡文质彬彬、言行得体。而“矫激奇诡”恰恰是这种理想状态的反面,它代表了一种失衡的、刻意的、甚至带有表演性质的非常态表达。在古代文论与人物品评中,此类词汇常被用于批评那些文风险怪、立论乖张,或行为特立独行以博取声名之人,认为其失却了敦厚中正的根本。 在文学艺术领域,“矫激奇诡”的表现尤为明显。例如,某些诗文创作可能一味追求字句的艰深险怪,意境的幽暗诡谲,以致内容空洞,情感浮夸,脱离了表达的真实性与社会关怀。在行为举止上,则可能体现为故作惊世骇俗之态,以违背普遍伦理或社会常识的方式吸引眼球。这种追求并非源于内在深刻的思考或真实的个性,而更像是一种外在的策略性塑造,其核心在于“矫”与“激”,即人为的、过分的渲染。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奇诡”本身在艺术创作和思想探索中并非一定是贬义。突破常规、富有想象力的“奇思妙想”往往是推动文化创新的动力。成语“矫激奇诡”批判的重点在于“矫”与“激”——即那种不自然的、过度的、带有刻意炫耀和扭曲性质的“奇诡”。它与真诚的探索、天才的独创之间,存在一道微妙的界限。前者流于形式与姿态,后者则根植于实质与内涵。 时至今日,这一成语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在网络时代,信息爆炸,注意力成为稀缺资源。部分言论或行为为了在纷繁嘈杂中脱颖而出,难免滑向“矫激奇诡”的境地,以极端、怪异、反常识的观点博取关注。理解这一成语,有助于我们保持清醒的辨别力,在欣赏创新与个性的同时,也能洞察哪些是真诚的表达,哪些只是浮躁的哗众取宠。它提醒我们,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扎实的内容、端正的态度与合乎情理的表达,始终是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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