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功止过【拼音】:shēng gōng zhǐ guò解释鼓励立功,防止过失。出处《韩非子·说疑》:“赏有功,罚有罪,而不失其人,方在于明也,非能生功止过者也。”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生功止过”源自中国古代典籍《韩非子·说疑》,原文为“赏有功,罚有罪,而不失其人,故能生功止过。”该成语蕴含了深刻的法家思想与管理智慧,意指通过恰当的奖赏与惩戒,激励人们建立功绩,同时防止和纠正过失。它体现了古代中国在治国理政与人才管理中的一种核心原则:即运用明确的赏罚机制来引导行为、维护秩序、促进效率。这一理念不仅在历史上对法家学说及秦代以来的法制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对后世的管理实践与组织理论提供了重要启示。 从历史背景来看,“生功止过”诞生于战国时期,当时社会动荡,各国争霸,法家思想家如韩非子等人强调以法治国、以术御下。他们认为,人性趋利避害,君主或管理者应利用这一特点,通过严格而公正的赏罚制度来驱动臣民的行为。赏,即“生功”,能激发积极性与创造力,促使人们为国家或组织贡献力量;罚,即“止过”,则能威慑不良行为,减少错误与混乱。这种思想打破了西周以来依赖礼乐教化的传统,转向以制度化的激励机制为核心,成为法家强化中央集权、提升国家效能的理论基石。 在文化内涵上,“生功止过”超越了单纯的法律条文,它涉及人性观、伦理观与社会治理哲学。成语中的“生”与“止”是动态过程,强调管理者应主动营造环境,使功绩得以滋生,过失得以遏制。这要求赏罚必须及时、公正、有度,否则可能适得其反。例如,赏不当功会滋生侥幸,罚不当过则引发怨愤。因此,成语也隐含了对执行者智慧与判断力的高标准要求,即“不失其人”——必须精准识别功过、合理实施奖惩,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现代社会中,“生功止过”的原则依然具有广泛适用性。在企业管理领域,它对应着绩效评估与激励制度,通过奖金、晋升等正向激励“生功”,同时借助规章、批评等负向约束“止过”,以提升团队生产力。在教育领域,教师通过表扬与批评引导学生行为,培养其优点、纠正其缺点。在法律与公共管理层面,国家通过奖励模范、惩治犯罪来维护社会秩序。然而,现代应用也需注意平衡:过度依赖赏罚可能导致功利主义,忽视内在动机与道德教育,因此常需结合人文关怀与柔性管理。 总之,成语“生功止过”浓缩了中国古代法家的实用智慧,它以赏罚为工具,旨在优化个体与集体的行为模式。尽管时代变迁,其核心理念——通过制度化激励与约束来促进积极成果、防范消极影响——仍在诸多领域熠熠生辉。理解这一成语,不仅有助于把握传统文化精髓,也能为当代管理与社会治理提供历史镜鉴,提醒我们在追求效率与秩序的同时,不忘公正与人性化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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