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道事人【拼音】:wǎng dào shì rén解释枉:违背;道:正道;事:侍奉。原指不按正道事奉国君。后泛指不择手段取悦于人。出处春秋·鲁·孔丘《论语·微子》:“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示例~,曲学阿世,皆从此而始矣。 ★清·顾炎武《日知录·不动心》近义词反义词直道事人、坦诚相待语法作谓语、定语;泛指不择手段取悦与讨好别人
成语“枉道事人”出自《论语·微子》,原文为:“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这段话记载了春秋时期鲁国贤士柳下惠的故事。他担任掌管刑狱的官员(士师),却因为坚持正直的原则而多次遭到罢免。有人问他为何不离开鲁国另寻机遇,柳下惠回答道:如果以正直之道侍奉君主,到哪里都难免被罢黜的命运;如果愿意以歪曲原则、逢迎权贵的方式(枉道)去侍奉人,那么又何必离开自己的祖国呢?成语“枉道事人”便由此而来,字面意思是通过违背正道、屈从权势的方式来侍奉他人或为官处世。 这一成语的核心内涵在于揭示了道德操守与现实利益之间的深刻矛盾。它一方面批判了那些为追求功名利禄而放弃原则、阿谀奉承的行为;另一方面,也通过柳下惠的选择,颂扬了坚守正道、不随波逐流的高尚品格。在传统文化中,“道”代表着真理、原则和道德规范,“枉道”即背离这些根本准则。因此,“枉道事人”常被用作贬义词,形容那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尤其是为讨好上位者而丧失独立人格与正义立场的行为。 从历史语境看,“枉道事人”反映了古代士人在仕途困境中的典型抉择。在专制王朝中,官员若想保全职位或获得晋升,往往面临是否迎合君主或权贵的压力。柳下惠的言论实则是一种尖锐的反讽与无奈,他点明了官场中“直道”难行的普遍现象,同时表明自己宁可被黜免也不愿同流合污的决心。这种精神与孟子所倡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气概一脉相承,成为儒家思想中重要的气节观体现。 在现代社会,“枉道事人”的寓意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警示意义。它提醒人们,无论在职场、社交还是公共生活中,都应保持初心和底线,避免为短期利益而牺牲原则。那些通过不正当手段攀附权贵、违背良心以求私利的行为,或许能得逞一时,但终将损害个人信誉与社会公正。成语所倡导的,正是一种基于正直和诚信的处世哲学,鼓励个体在复杂环境中坚持自我,维护人格独立。 总之,“枉道事人”不仅是一个历史典故的凝结,更是一个跨越时空的道德镜鉴。它批判了屈从权势的功利主义态度,弘扬了刚正不阿的价值观。在当今时代,重温这一成语,有助于我们反思个人选择与社会责任,从而在纷繁世象中守住内心的“直道”,实现真正有尊严的处世与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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