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言之契【拼音】:wàng yán zhī qì解释忘言:无需语言说明;契:意气相投。指彼此以心相知,不拘形迹。出处《晋书·山涛传》:“与嵇康、吕安善,后遇阮籍,便为竹林之交,著忘言之契。”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成语“忘言之契”源自中国古代,其核心内涵是指朋友之间心意相通、彼此理解,无需言语便能领会对方意图的深厚情谊与默契。“忘言”一词,语出《庄子·外物》:“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意指言语的目的是传达心意,一旦领会了真意,言语本身便可忽略不计。而“契”字则指契约、契合,引申为心灵相投、志趣相合的约定或状态。因此,“忘言之契”常被用来形容那种超越语言、基于深刻理解与信任的人际关系,尤指知己、挚友间的高境界交往。 这一成语的文化根基深厚,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紧密相连。道家强调“大道无言”,儒家亦推崇“君子之交淡如水”,都蕴含着对超越形式、直指内心的交流方式的崇尚。历史上,伯牙与钟子期的“高山流水”故事便是“忘言之契”的典范:伯牙鼓琴,子期能深解其志在高山或流水,二人成为知音;子期死后,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正因那份无需言语的默契已随知音逝去而不可复得。这种关系不仅限于友谊,有时也用于描述师徒、伴侣之间精神高度融合的状态。 在文学作品中,“忘言之契”的意境被反复吟咏。陶渊明在《饮酒》诗中写道:“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虽非直接使用该成语,却生动表达了在自然与人生感悟中言语显得多余的心境。后世文人常以此成语来赞美那些不需繁文缛节、一切尽在不言中的真挚情谊。它强调的是一种内在的共鸣,是彼此在思想、情感或志向上达到高度统一后,外在交流形式自然简化的结果。 从社会交往的角度看,“忘言之契”代表着人际关系的理想境界。它不同于一般的友好或合作,而是建立在长期相互了解、价值观契合以及深厚信任基础上的默契。这种默契使双方在共同处事时能自然而然地协调配合,甚至无需明确沟通即可做出符合对方预期或共同利益的决定。在现代语境中,它依然被用来形容团队中的完美协作、挚友间的深刻理解,或伴侣间的灵魂相通。 总之,“忘言之契”不仅是一个成语,更是一种文化理念和人际关系的美学追求。它赞美了人类情感与精神交往中最为纯粹和高级的形式——即超越言语障碍,直达心灵的契合。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沟通频繁却可能流于表面的时代,这一成语提醒着我们,真正的理解与默契往往生于静默与用心,而非喧嚣的言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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