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拼音】:zhǐ zhǔn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zhǔn bǎi xìng diǎn dēng解释州官:一州的长官。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没有正当活动的自由出处冯玉祥《我的生活》第12章:“可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却是中国政治的一个通病。”示例近义词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分句;指肆意妄为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是一则广为流传的成语,其字面意思看似荒诞,实则蕴含着对古代专制社会中特权和双重标准的深刻讽刺。这个成语源自宋代的一场闹剧,记录在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中,其中记载了田登担任州官时的故事。田登为人专横,因自己的名字“登”与“灯”同音,便忌讳百姓说“灯”字,要求民间将“灯”改称为“火”,违者严惩。这种对言语的极端控制,体现了古代官员滥用权力、压制民意的现象。 元宵节时,按照惯例应放灯庆祝,但官吏们不敢触犯田登的忌讳,便在告示上写道“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句话将“放灯”强行改为“放火”,形成了巨大的语义反差:原本喜庆的民俗活动,却因官员的个人忌讳,变成了听起来如同纵火一般的荒唐表述。百姓们对此哭笑不得,只能私下嘲笑这种荒谬的规定。这个故事通过具体的细节,生动地展现了官员以权谋私、不顾民情的专制行为,以及百姓在强权下的无奈与不满。 从更深层次看,这个成语揭示了社会中的双重标准和特权现象。它象征着统治者或权威者可以任意妄为,却对普通民众施加严苛限制,形成一种“上行下效”的反向扭曲。在历史上,这种不公平现象屡见不鲜,例如贵族可以享受法律豁免,而百姓却要承担繁重义务;在现代社会,它也被用来批评某些机构或个人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利,却对他人设下不合理的规范。成语的核心在于强调“特权凌驾于公平”,警示人们警惕权力滥用带来的社会不公。 在语言和文化层面,这个成语具有丰富的表现力。它通过夸张的对比,将抽象的社会现象具象化,使人易于理解和记忆。成语中的“放火”与“点灯”形成鲜明对照,前者象征破坏与特权,后者代表日常权利与自由,这种反差加强了讽刺效果。同时,这个故事也成为民间智慧的结晶,体现了百姓对不公现象的机智反抗——他们虽无法直接挑战权威,却通过口耳相传,将田登的丑事化为笑谈,让这个成语流传至今,成为一种文化警示。 总的来说,“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不仅是一则历史轶事,更是一个深刻的社会寓言。它提醒我们,公平与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任何特权和双重标准都可能导致民怨积累和社会动荡。今天,这个成语仍被广泛用于政治、经济和社会评论中,呼吁人们关注权力制衡和公民权利,其生命力正源于它对人性弱点和制度缺陷的永恒揭示。通过这则成语,我们可以反思历史,更清醒地看待现实,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平等和包容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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