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辞害意【拼音】:yǐ cí hài yì解释因拘泥于辞义而误会或曲解作者的原意。出处战国·邹·孟轲《孟子·万章上》: “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示例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也。 ★南朝·宋·刘勰《文心雕龙·夸饰》近义词以词害意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曲解别人的意思
“以辞害意”是一个含义深刻的汉语成语,其字面意思是因过分注重文辞修饰而损害了思想内容的表达。这个成语源自中国古代文化,尤其在文学创作和言语表达领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提醒人们,形式应当服务于内容,华丽的辞藻和复杂的句式若脱离了真实意图和核心思想,反而会成为表达的障碍,导致听者或读者难以把握本质,甚至产生误解。 从历史渊源来看,“以辞害意”的观念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儒家经典。《孟子·万章下》中便有“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的论述,这里的“志”即指诗歌的本意或作者的思想感情。孟子强调,解读诗歌时不应拘泥于个别文字而曲解词句,也不应因词句表面而误解原意。这一观点后来逐渐演化为成语“以辞害意”,将其应用范围从诗歌鉴赏扩展至更广泛的表达与沟通领域。 在文学创作中,“以辞害意”常被视为一种应避免的弊病。中国古代文论多次论及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如刘勰在《文心雕龙》中倡导“为情而造文”,反对“为文而造情”,正是强调内容的主导地位。倘若作者过度追求辞藻的华丽、对仗的工整或典故的堆砌,却忽视思想情感的真诚与深度,作品便容易流于空洞浮夸。例如六朝骈文虽形式精美,但部分作品因过于雕琢辞章而内容贫弱,后人常引以为戒。 这一成语的智慧也适用于日常沟通与学术表达。在日常交流中,若过分讲究措辞的优美或委婉,可能掩盖真实意图,造成沟通效率低下甚至误会。在学术或专业写作中,若滥用术语、故弄玄虚,以复杂句式掩盖内容的浅薄,同样会背离传达知识的本意。因此,“以辞害意”警示我们:清晰、准确、恰如其分的表达才是有效沟通的基础,任何语言修饰都应以服务核心内容为前提。 进一步而言,“以辞害意”还蕴含着中国传统哲学中“质胜于文”的思想。孔子曾言“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提倡文质彬彬的平衡状态。当“文”(形式)压倒“质”(内容)时,便可能陷入“以辞害意”的困境。这一理念不仅影响文学,也渗透到艺术、礼仪乃至为人处世中,强调内在实质的重要性,反对浮华不实的作风。 总之,“以辞害意”虽是一个古老成语,但其揭示的内容与形式之辩证关系,至今仍具有鲜活的生命力。在信息爆炸、表达形式日益多样的当代,它提醒我们始终关注语言背后的真实意图与思想价值,避免让形式主义遮蔽本质。无论是写作、演讲还是日常对话,都应追求言为心声、辞达而已的境界,使语言真正成为传递思想、沟通心灵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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