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作恶【拼音】:wéi fēi zuò è解释做种种坏事。同“为非作歹”。出处洪深《青龙潭》第三幕:“骇得他们胆小葸葸地不敢为非作恶。”示例洪深《青龙潭》第三幕:“骇得他们胆小葸葸地不敢~。”近义词为非作歹、生非作歹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做种种坏事
“为非作恶”是一个常见的汉语成语,由“为非”与“作恶”两个近义词语组合而成,用以形容人肆意做坏事、行不义之举的行为。从字面上理解,“为”指从事、做,“非”指不对的、错误的,“作恶”则直接表示干坏事。因此,这个成语整体上强调的是一种主动、故意地实施恶劣行径的状态,常带有强烈的道德谴责色彩。它多用于描述那些品行不端、危害他人或社会的人物,其行为往往超出一般过失,而是带有持续性和恶意性。 该成语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文献,其结构与含义在长期的语言运用中逐渐固化。类似表述在古代典籍中多有出现,例如《尚书》《左传》等经典中常有对“为恶”“作非”的批判,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道德伦理的高度重视。成语的形成通常经历了从松散词组到固定搭配的过程,“为非作恶”很可能是在民间口语和书面语交互影响下,为加强语气和表达效果而融合产生的。它不属于某一特定典故,但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扬善惩恶的价值观念之中。 在使用语境上,“为非作恶”多用于书面语或正式场合,形容范围较广,既可指个人层面的道德败坏行为,如欺诈、欺压他人;也可指群体或势力有组织的罪恶活动,如黑社会性质团伙的横行霸道。与“胡作非为”“无恶不作”等成语含义相近,但“为非作恶”更侧重于行为本身的恶劣性质,而“无恶不作”则强调坏事的全面性与毫无底线。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成语的情感倾向极为鲜明,通常表达说话者对行为主体的强烈不满与批判,因此在客观描述或中性评价中应谨慎使用。 从社会文化角度看,“为非作恶”不仅仅是一个语言符号,它还承载着深厚的道德训诫功能。在中国传统哲学与法律思想中,“惩恶扬善”一直是核心主题之一,该成语正是这种观念的生动体现。它提醒人们要约束自身行为,遵守社会规范,否则将面临道德谴责乃至法律制裁。即使在现代社会,这一成语仍具现实意义,常出现在新闻报道、司法文书或社会评论中,用以揭露和批判各类违法犯罪及不道德现象,起到警示与教化作用。 总之,“为非作恶”是一个表意明确、感情色彩强烈的成语,它概括了人类社会中存在的恶意破坏行为,并折射出中华文化对正义与道德的永恒追求。其简洁有力的形式与深刻的内涵,使之在汉语词汇体系中占有稳固地位,持续发挥着规范行为、涤荡风气的语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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