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怒民怨【拼音】:shén nù mín yuàn解释形容民愤极大。同“神怒民痛”。出处《东周列国志》第六八回:“师旷退,谓羊舌肹曰:‘神怒民怨,君不久矣!’”示例近义词神怒鬼怨、神怒民痛、神怒人怨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状语;用于处事等
“神怒民怨”是中国古代汉语中一个极具表现力的成语,它用以形容事态恶化到了极点,不仅激起了民众普遍的怨恨,甚至连天地神明都为之震怒。这个成语通常用来描绘统治者的暴政、社会的极度不公或重大的道德沦丧,强调其恶行已触犯天理人伦,达到了天怒人怨、不可收拾的境地。从结构上看,它由“神怒”与“民怨”两个部分并列组成,前者指向超自然的、道德秩序的愤怒,后者则指向人间社会的普遍不满,两者结合,传递出一种全方位、深层次的危机信号。 这一成语蕴含着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背景。在中国古代的天命观与民本思想中,“天意”与“民心”被认为是相通的。统治者若施政仁德,则会得到“天佑”与“民拥”;反之,若倒行逆施、残害百姓,便会“失道寡助”,招致“天谴”与“民愤”。“神怒”在此并非指具体的神祇发怒,而更多是代表宇宙秩序、自然法则或道德天道对人间恶行的谴责与警示,如异常天象、自然灾害常被古人解读为上天的震怒。而“民怨”则是这种失德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最直接、最具体的反映,是统治根基动摇的明确征兆。 在历史文献与文学作品中,“神怒民怨”常被用来总结王朝衰亡或暴政末路的原因。例如,史书在描述夏桀、商纣等著名暴君的统治时,常常指出其奢侈荒淫、滥用刑罚,导致“神怒民怨”,最终江山倾覆。它不仅是历史评价的判词,也是对未来统治者的严厉警告,强调了“民为邦本”和“敬天保民”的治国理念。失去民心,便是违背天意,其统治的合法性便将荡然无存。 从语言艺术和情感色彩来看,“神怒民怨”是一个感情色彩极其强烈、贬义程度很深的成语。它比单纯的“民怨沸腾”或“怨声载道”程度更重,增加了“天怒”的维度,使得所描述的局势带有一种终极的、无可挽回的悲剧性与必然灭亡的宿命感。在使用时,它多用于概括性、结论性的严肃语境,如历史评论、政论文章或文学作品中批判极端黑暗的社会状况。 综上所述,“神怒民怨”不仅仅是一个形容局势糟糕的词语,它是植根于中国古典哲学与政治伦理的一个深刻概念。它生动体现了天人感应、以民为本的传统思想,是天道与人心对人间不公所发出的双重怒吼。这个成语至今仍具有生命力,当人们需要形容某种行为或政策极其不得人心、引发全民公愤并违背基本公义时,便会用它来警示其后果的严重性与颠覆性,提醒当政者必须敬畏天道、顺应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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