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方之训【拼音】:yì fāng zhī xùn解释义方:为人遵守的道理。教人以为人之道的训言。出处《左传·隐公三年》:“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汉·蔡邕《司徒袁公夫人马氏碑》:“义方之训,如川之流。”示例汉·蔡邕《司徒袁公夫人马氏碑》:“~,如川之流。”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义方之训”源自中国古代典籍《左传·隐公三年》,原文记载为:“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这里的“义方”即指合乎道义的正确方向或方法,“训”则指教导、教诲。因此,“义方之训”整体意指用正直的道理和方法来教育子女,引导其走上正途,避免误入歧途。这一成语凝聚了古人对于家庭教育的深刻思考,强调教育的核心不仅在于知识的传授,更在于道德品格的塑造与价值取向的引导。 从历史背景来看,“义方之训”产生于春秋时期,当时社会礼崩乐坏,伦理秩序面临挑战。卫国大夫石碏劝谏国君时提出这一观点,意在提醒统治者乃至所有父母:真正的爱子之道,并非溺爱或纵容,而是要以“义”为准则进行严格教导。这里的“义”涵盖了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强调教育应立足于社会伦理与个人修养的结合。这一思想与孔子“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教育理念相呼应,共同奠定了中国古代重视德育的家庭教育传统。 在文化内涵上,“义方之训”体现了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精髓。它超越了简单的技能培养,将教育提升至人格养成的高度。古人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子女教育关乎家族兴衰与社会稳定,因此父母须以身作则,通过言传身教将正道传递给下一代。这种教育观在历代家训中均有体现,如《颜氏家训》《朱子家训》等,均强调“义”为立身之本。成语中“方”字尤具深意,既指方法,也喻指方向——教育需有明确的道德指向,如同指南针般指引人生航向。 “义方之训”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在实践层面,它促使古代士大夫家庭形成系统的家教传统,强调勤俭、诚信、忠孝等价值观的培养。例如宋代名臣范仲淹以“先天下之忧而忧”教育子弟,明代王阳明主张“致良知”的启蒙教育,皆可视为“义方之训”的延伸。在文学领域,这一思想也常见于诗词典籍,如《三字经》“养不教,父之过”即是对其通俗化表达。直至今日,成语仍被广泛引用,成为强调家庭教育中道德重要性的经典表述。 现代意义上,“义方之训”仍具有重要启示。在物质丰富、信息多元的当代社会,家庭教育往往偏重智力开发与技能培训,而“义方之训”提醒我们:教育的根本在于培养健全人格与社会责任感。它倡导家长在关注学业成绩的同时,更应重视孩子的品德教育,通过日常生活中的引导,帮助其明辨是非、坚守正道。这一古老智慧与当前倡导的“立德树人”教育目标高度契合,说明优秀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依然熠熠生辉,为构建和谐家庭与社会提供着持久的精神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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