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功受赏【拼音】:lùn gōng shòu shǎng解释评定功劳,接受赏赐。出处宋·王禹偁《刻石为丘行恭赞序》:“奋匹夫之命,轻若鸿毛,救万乘之尊,急于虎口,论功受赏,我无愧焉。”示例本主已死,尔却~,我转来取你,何计与主公报仇? ★《前汉书平话》中卷近义词反义词无功受禄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事情结束后
“论功受赏”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历史与实践的成语,其字面意思是按照功劳的大小来给予相应的奖赏。这一成语蕴含着深厚的管理智慧与公平理念,体现了对个体贡献的客观评价与回报,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激励制度与分配原则的重要体现。 该成语的核心理念可追溯至先秦时期。在《韩非子·主道》中便有“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的论述,强调赏罚必须与实际的功绩相匹配。而在更早的军事与政治实践中,如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为激励将士与臣僚,普遍采用依据战功或政绩进行封赏的做法。例如,商鞅在秦国变法,明确提出“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便是将“论功行赏”作为国家强兵富国的核心制度之一,这为后来秦统一六国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从内涵上看,“论功受赏”不仅是一种物质或名誉的分配方式,更是一种价值导向和社会规范。它倡导的是一种公平竞争、多劳多得的原则,鼓励人们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才能去创造价值,从而获得应有的回报。这种机制有助于激发个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升整体组织的效率与活力。在古代,它应用于军队犒赏、官员考核;在现代社会,这一理念则广泛延伸至企业绩效管理、科研奖励、体育竞技等各个领域,成为激励机制设计的普遍原则。 然而,“论功受赏”在实践中也面临挑战与辩证思考。一方面,“功”的界定需要科学、客观且全面,避免陷入唯结果论或短期效益的误区。历史上,单纯以首级或城池计功可能引发滥杀或冒功,现代组织中若仅以单一量化指标衡量,也可能导致团队协作受损或忽视长期发展。另一方面,“赏”的形式与尺度需合理得当,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应相辅相成,方能持续有效地调动积极性。此外,这一原则还需与“罚”相结合,做到赏罚分明,方能形成完整的激励约束体系。 总之,“论功受赏”作为一个历经检验的成语,其精神内核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不仅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更是组织管理和社会治理中关于公平与效率的重要智慧。在当今时代,理解和运用这一原则,要求我们在评价功绩时力求公正透明,在给予奖赏时注重方式与平衡,从而更好地促进个人与集体的共同发展,营造奋发有为、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