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遇之荣【拼音】:zhī yù zhī róng解释知遇:得到赏识或重用。指受到赏识和重用的荣宠。出处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71回:“臣子遭缝明圣之主,知遇之荣,不要说六尺之躯。”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主语、宾语;指受到赏识和重用的荣宠
“知遇之荣”这一成语,源自中国古代深厚的历史文化语境,承载着对人才赏识与际遇的美誉。它由“知遇”与“荣”两部分组成:“知遇”意指被了解、被赏识,特指在上位者或重要人物对才能之士的识别与重用;“荣”则代表荣耀、光荣。因此,整个成语生动描绘了有才之人得到赏识和重用时,所感受到的那份无上荣耀与深切感激之情。这一概念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伯乐相马”思想,强调了识才者与人才之间双向的价值实现与精神契合。 从历史渊源看,“知遇”观念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彼时列国争霸,人才流动频繁,君主能否识别并重用贤能,直接关系国家兴衰。如齐桓公不计前嫌重用管仲,成就霸业;燕昭王筑黄金台招揽天下英才,皆是“知遇”的经典体现。后世文学与史籍中,此类典故层出不穷,逐渐凝聚为一种特有的文化心理。而“知遇之荣”的完整表述,虽未明确见于早期经典,但其精神内核贯穿于诸多历史叙事与文人作品中,成为表达君臣、师徒或知己之间深厚情谊与相互成就的典范。 在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中,“知遇之荣”超越了单纯的功利层面,蕴含着深刻的道德与情感维度。对被知遇者而言,这份荣耀不仅在于获得地位与施展抱负的机会,更在于自身价值被真正“看见”与尊重所引发的知恩图报之心。历史上,诸葛亮为报刘备三顾茅庐之恩,鞠躬尽瘁;豫让为智伯复仇,践行“士为知己者死”,皆是将“知遇之荣”转化为忠义行动的极端例证。这种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与道德承诺之上,使得“知遇”成为联结个人才能、伦理责任与历史使命的重要纽带。 该成语的广泛应用,也体现在文学创作与日常语言中。古典诗词常以“知遇”为主题,抒发怀才不遇的苦闷或得遇明主的欣悦,如李白的“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年少”便隐含着对知遇的期待。在小说戏剧里,从《三国演义》的刘备与诸葛亮,到《水浒传》中宋江与各路好汉的关系,都渗透着“知遇”叙事。直至今日,在描述职场赏识、师生情谊或艺术上的慧眼识珠时,“知遇之荣”仍被用来形容那种因被理解与重用而产生的自豪与感恩心境,彰显其历久弥新的生命力。 综上所述,“知遇之荣”不仅是一个成语,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人才观、伦理观与人际关系的深刻结晶。它颂扬了识才者的智慧与胸怀,也褒扬了受知遇者的忠诚与才干,在双向奔赴中成就了个人价值的升华与历史事业的推进。这一概念至今仍启发我们:无论是社会管理还是日常交往,善于发现他人长处并予以信任重用,不仅能创造卓越成就,更能收获真挚的情谊与无上的精神荣耀。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