嗟来之食【拼音】:jiē lái zhī shí解释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出处《礼记·檀弓下》:“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示例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五回近义词盗泉之水、残羹冷炙反义词语法作主语、宾语、定语;指带有侮辱性的英文food handed out in contempt成语故事春秋时期,齐国发生严重的饥荒,很多人被活活地饿死,贵族钱敖想发点善心,他在大路上摆上食物,准备施舍给饥饿的人群,当有难民经过时,他傲慢地喝道:“喂,来吃吧!”谁知那饿汉表示宁愿饿死也不吃这嗟来之食
成语“嗟来之食”出自《礼记·檀弓下》,本意是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这个成语背后有一个流传甚广的历史故事:春秋时期,齐国发生严重饥荒,一个名叫黔敖的富人在路边设立粥棚,向过往灾民发放食物。这时,一个饥民摇摇晃晃地走来,黔敖一手拿着食物,一手端着汤水,用轻蔑的口气喊道:“嗟!来食!”(意思是“喂!来吃吧!”)。那位饥民却抬起头,直视着黔敖说:“我就是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饿到这种地步。”他坚决拒绝了施舍,最终饿死路旁。这个故事生动展现了古人“不食嗟来之食”的骨气与尊严,成为坚守人格底线、蔑视侮辱性施舍的象征。 从文化内涵来看,“嗟来之食”超越了单纯的食物施予行为,它触及了人格尊严这一核心价值。在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中,“廉者不受嗟来之食”被视为高尚气节的体现。那位饥民的选择,并非不知饥饿的痛苦,而是在生存与尊严之间,毅然选择了维护后者。这种行为背后,蕴含着儒家“士可杀不可辱”的精神气概,也反映了中华民族重视气节、崇尚人格独立的文化传统。这个故事强调,真正的救助应建立在尊重的基础上,任何带有轻蔑与侮辱的施舍,即使能解决一时之困,也违背了人道主义的基本精神。 在语言运用上,“嗟来之食”作为成语,常用来比喻带有侮辱性的恩惠或施舍。它多用于否定或批判的语境中,例如“宁可清贫,不食嗟来之食”,表达了拒绝屈辱、保持气节的态度。这个成语也衍生出相关词汇,如“嗟来”有时被用来形容不敬的给予方式。在现代汉语中,它依然活跃,不仅用于描述物质上的施舍,也扩展到精神、政治、经济等领域,泛指一切不尊重受助者人格的所谓“帮助”或“恩赐”。 “嗟来之食”的现代启示深刻而多元。在社会层面,它提醒我们,慈善与援助的本质应是平等与尊重,而非居高临下的施舍。真正的帮助应维护受助者的尊严,避免使其产生屈辱感。在个人层面,这个成语鼓励人们在困境中保持人格独立,不因一时之利而放弃原则。同时,它也警示施予者:助人的方式与动机同样重要,缺乏尊重的“善行”可能适得其反。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嗟来之食”的故事成为探讨尊严与生存、道德与利益之间永恒张力的文化符号,其精神内核跨越时空,至今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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