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强斗狠【拼音】:zhēng qiáng dòu hěn解释犹争强好胜。出处郭沫若《屈原》第一幕:“譬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爱争强斗狠,但是又爱贪懒好闲,在这儿便种下了堕落的种子。”示例近义词争强斗胜、争强好胜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指人的个性
“争强斗狠”是一个常用的汉语成语,其核心含义是指人们在言行或行动中极力争胜,甚至不惜采取激烈手段,以显示自己的强势或凶狠。这一成语通常带有贬义色彩,常用来形容那些心胸狭隘、喜欢逞强好斗的人,强调其行为中透露出的攻击性和不理性。从字面上看,“争强”意为争夺强势地位,“斗狠”则指比拼凶狠程度,两者结合,生动描绘出一种为了胜过他人而不顾后果的竞争状态。在汉语语境中,它多用于批评那些过度追求个人优势、忽视和谐与合作的负面行为。 从历史渊源来看,“争强斗狠”的意涵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和为贵”“中庸之道”形成了鲜明对比。儒家思想提倡谦逊、礼让与和谐,反对无谓的争斗;道家则主张“柔弱胜刚强”,强调以柔克刚的智慧。因此,这一成语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被用来警示人们避免陷入盲目竞争的泥潭。在古代文献中,虽未明确记载其最早出处,但类似的概念常出现在史书或文学作品中,用以描述那些因好斗而导致失败或冲突的人物与事件,反映了社会对和平共处与理性竞争的推崇。 在现代社会,“争强斗狠”的现象依然常见,并渗透于多个领域。例如,在职场中,有些人为了晋升或利益,不惜使用恶意竞争手段,破坏团队合作;在人际交往中,一些人因琐事争吵不休,甚至演变为肢体冲突;而在国际关系中,某些国家或集团也可能表现出类似的倾向,导致紧张局势升级。这些行为往往源于虚荣心、自卑感或对资源的过度争夺,其后果通常是双输的局面——不仅损害他人利益,也可能给自身带来心理压力、社会孤立或实际损失。 从心理学和社会学角度分析,“争强斗狠”的行为往往与个体的性格特质及社会环境相关。例如,具有强烈控制欲或攻击性人格的人,更易表现出这种行为;同时,在竞争激烈、压力巨大的环境中,人们也可能被激发出好斗的一面。然而,这种行为模式常被视为不成熟的表现,因为它忽略了合作与共赢的长远价值。相比之下,现代社会更倡导以理性、包容的方式处理分歧,通过沟通与协商达成共识,这有助于构建更稳定、和谐的人际关系与社会秩序。 总之,“争强斗狠”作为一个成语,不仅丰富了汉语的表达,也承载着深刻的文化警示意义。它提醒人们,在追求目标时,应避免陷入盲目争斗的陷阱,转而注重自我提升与团队协作。在个人修养中,培养谦逊、宽容的品格,学会以智慧而非暴力解决问题,方能真正实现持久的发展与成功。通过理解这一成语的内涵,我们可以更好地反思自身行为,促进社会向更加文明、理性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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