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刑不肃【拼音】:wēi xíng bù sù解释威:权威;刑:刑律;肃:整肃。权威和法纪都不能整肃。出处《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裴松之注引《蜀记》:“刘璋暗弱,自焉已来有累世之恩,文法羁縻,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示例今刘璋暗弱,德政不举,~;君臣之道,渐以陵替。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六十五回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威刑不肃”这一成语源自中国古代典籍《左传·昭公二十年》,原文为“威刑不肃,则民慢”,意指威严与刑罚若不得到严肃执行,民众便会轻慢法令、不遵纪守法。该成语深刻揭示了法治与权威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强调了法律执行力的重要性。其背后蕴含着深厚的法家思想与儒家礼法并重的治理理念,是中国古代政治智慧的重要结晶。 从历史背景来看,“威刑不肃”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社会动荡、礼崩乐坏,各诸侯国为强化统治,纷纷探索治国之道。法家代表人物如商鞅、韩非子强调“法、术、势”结合,主张严明法令、信赏必罚,认为只有严格执法才能树立权威、稳定秩序。而儒家虽重德治教化,但也认同“礼乐刑政”相辅相成,如孔子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间接指出了刑罚的必要性。因此,“威刑不肃”反映了古代思想家对法治松弛可能导致社会失序的深刻警示。 这一成语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威”指统治者的威严与公信力,需通过公正执法来维护;其二,“刑”代表法律规章,必须得到严肃实施。若二者缺失,法令便形同虚设,民众易生侥幸之心,社会规范将逐渐瓦解。历史上许多朝代衰亡,常与法制废弛、贪腐横行有关,如东汉末年律令失威、晚明纲纪涣散,皆可视为“威刑不肃”的现实写照。反之,唐代贞观之治、清代康乾盛世等时期,均注重律法严明、令行禁止,从而保障了社会长期稳定。 在现代社会,“威刑不肃”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它提醒我们,法治建设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更关键在于执行力。如果法律缺乏威慑力,或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公、松懈,则易导致公众信任流失、社会矛盾滋生。例如,对贪污腐败、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若惩戒不力,便会助长不良风气;而对日常交通规则、公共秩序的管理松弛,也会影响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因此,该成语倡导的“威”与“刑”并重,实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总而言之,“威刑不肃”虽源于古代,但其蕴含的治理智慧跨越时空。它告诫世人:权威需借由公正执法来树立,法律必须通过严格执行来彰显价值。在当今法治社会建设中,我们应从中汲取经验,既要完善立法,更须强化执法严肃性,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此方能实现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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