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持杖【拼音】:míng huǒ chí zhàng解释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同“明火执仗”。出处《元典章·刑部·从贼不得财者免刺》:“从贼孙伯奴、孟干儿与首贼朱伴儿、李佛保等四人明火持杖强劫梁贤十家。”示例我是首将来皮豹,善晓六韬知三略,~打劫人,随着展雄做强盗。 ★明·无名氏《临潼斗宝》楔子近义词明火执械、明火执杖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状语;指干坏事
成语“明火持杖”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的固定短语,其字面意思为“点着火把、手持棍棒”,形象地描绘了一群人手持武器、公然进行暴力或抢劫的场景。这一成语通常用来形容行为嚣张、毫不遮掩的公开作恶,带有强烈的贬义色彩,反映了古代社会对公然违法行为的谴责。从历史渊源来看,它可能源自于民间对盗匪或叛乱者行为的描述,这些人在夜间行动时,常举火照明并持械威胁,以显示其肆无忌惮的态度。 在语义上,“明火持杖”不仅指具体的暴力行为,还延伸为比喻公开、大胆地做坏事,毫不掩饰自己的恶意。例如,在现代汉语中,它可以用来批评某些人公然违反法律或道德准则,如贪污腐败、欺压百姓等行为。与类似成语如“明目张胆”相比,“明火持杖”更强调暴力和公开性的结合,而“明目张胆”则偏重于行为的毫无顾忌,不一定涉及武力。这种细微差别使得“明火持杖”在描述更具攻击性的公开恶行时,更具生动性和冲击力。 从文化和社会角度来看,“明火持杖”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暗室欺心”与“光明正大”的辩证思考。在中国古代伦理观念中,即使做坏事也应有所遮掩,而“明火持杖”则被视为对道德底线的极端挑战,暗示行为者已丧失基本羞耻心。因此,这一成语常被用于文学、历史记载或日常语言中,以警示人们遵守法纪、维护社会秩序。例如,在古典小说如《水浒传》中,盗匪的某些行为可被形容为“明火持杖”,突出了其反抗官府但同时也破坏社会安定的复杂性。 在实际使用中,“明火持杖”多出现在书面语或正式场合,用以增强语言的表现力和批判力度。例如,在新闻报道或社会评论中,可以用它来形容黑恶势力的嚣张行径,或某些企业公然制假售假的行为。然而,由于其较强的负面含义和暴力联想,使用时需注意语境,避免误用为中性或褒义描述。总的来说,这一成语不仅是汉语词汇的丰富体现,也是中国文化中对正义与邪恶、公开与隐蔽行为长期思考的结晶,至今仍具有重要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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