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品用荫【拼音】:rù pǐn yòng yīn解释品:指官级;荫:封建官僚的子孙以先代官级而受封。指继承先辈的官爵。出处《大宋宣和遗事》前集:“功过注授,加官差遣,入品用荫,如命官法。”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入品用荫”并非一个在现代汉语中广泛流传的成语,其表述更接近于对古代,特别是明清时期一项重要选官制度——“恩荫”或“荫叙”制度的概括性描述。从字面理解,“入品”指进入官员品级序列,即获得官职;“用荫”则指凭借上代(通常是父亲或祖父)的官爵、功劳而获得任官资格。因此,“入品用荫”整体意指凭借祖先的功勋或地位荫庇,子孙得以进入官僚体系,获得官职。这一概念是中国古代世袭特权在官僚选拔领域中的集中体现。 这一制度拥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其雏形可追溯至秦汉时期的“任子制”。《汉仪注》记载:“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即高级官员任职达到一定年限,可保举子或弟一人为郎官。至魏晋南北朝,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膨胀,“九品中正制”实际上成为保障贵族子弟入仕的特权通道,其“荫”的性质更为显著。唐代的恩荫制度趋于系统化,据《唐六典》记载,高级官员子孙可按父祖品阶直接获得不同等级的出身或官职,是为“资荫”。宋明清各代均沿袭并发展了此制,使其成为科举之外最重要的入仕途径之一。 “入品用荫”制度的具体运作,在不同朝代有细致规定。通常,可享受恩荫的官员需达到一定品级(如唐代的五品以上),其所荫子孙的范围(子、孙、甚至宗族)、可授予的官职品级与类型都有明确律令规范。例如,宋代有“荫补”制度,高官在郊祀、诞节等庆典时可奏请子孙补官;明清时期,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可荫一子入国子监读书,称为“官生”或“恩生”,经一定年限学习或考核后授官。此外,对于有特殊功勋(如殉国)的官员,其荫典可能格外优厚。 这一制度的设立,最初有其政治与社会考量。从统治者角度,它是笼络功臣、官僚集团,换取其忠诚的重要手段,是“酬庸奖功”的体现,旨在构建一个稳定且世代依附于皇权的统治阶层。从官僚家庭角度,它提供了除科举外相对稳定的代际传承保障,维持家族的政治地位与荣耀。然而,其弊端亦十分突出。“入品用荫”本质上是一种世袭特权,它冲击了任人唯贤的准则,导致大量未经严格选拔的贵族子弟涌入官僚系统,造成官员素质良莠不齐,加剧了吏治腐败与行政效率低下。它与以考试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形成了长期的内在紧张与互补关系。 综上所述,“入品用荫”并非一个固定成语,而是对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恩荫制度核心内容的精炼概括。它深刻揭示了帝国时代政治权力与家族血缘的紧密捆绑,是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特权世袭、社会流动以及官僚体系构成的关键制度之一。随着清末新政与科举制度的废除,恩荫制度也最终走向终结,但其反映的权位世袭思想,在社会文化中仍有其遗留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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