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权窃柄【拼音】:tān quán qiè bǐng解释贪图权势,窃取权位。出处唐·陆贽《奉天论延访朝臣表》:“侈心一萌,邪道并进。贪权窃柄者则曰:‘德如尧舜矣,焉用劳神。’”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
“贪权窃柄”是一个蕴含深刻警示意义的汉语成语,其核心在于揭露和批判那些对权力怀有无限贪欲并无耻窃取的行为。从字面解析,“贪”指贪得无厌,渴求无度;“权”即权力、权位;“窃”意为偷窃、非法取得;“柄”则比喻权柄、政权。四字组合,生动勾勒出一副为攫取最高统治或核心权力而不择手段的丑恶嘴脸,其行为的性质远超一般的权力追求,更带有阴谋、欺诈和非法侵占的色彩。 该成语具有强烈的历史和政治语境色彩,其思想根源可追溯至中国古代对权力腐败的深刻认识与警惕。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史中,围绕皇权与相权的争斗、外戚与宦官的干政、权臣的篡位阴谋屡见不鲜,“贪权窃柄”正是对此类历史现象的精准概括。例如,东汉末年外戚与宦官交替专权,唐代后期宦官掌握废立大权,乃至历代权臣欺压幼主、图谋篡逆,无不是“贪权窃柄”的鲜活例证。它警示世人,当对权力的欲望失去制度与道德的约束,便会蜕变为危害国家根基的毒瘤。 从道德与人性层面剖析,“贪权窃柄”揭示了人性中阴暗的一面。权力本身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和腐蚀性,一旦个人私欲膨胀,便可能驱使人们铤而走险,违背伦理纲常与法律规范,通过阴谋诡计乃至血腥手段去窃取本不属于自己的权柄。这种行为不仅背叛了君主的信任(在封建语境下),也背叛了其所担任职位应有的责任,更将个人私利凌驾于国家与民众福祉之上,最终往往导致朝纲紊乱、政治黑暗乃至天下动荡。 在文学与语言应用中,“贪权窃柄”是一个贬义色彩极其浓重的成语。它常被用于史论、政论或文学作品中,批判那些奸佞之臣、乱政之徒,其力度比“争权夺利”、“以权谋私”等词更为猛烈,更侧重于揭露其行为的非法性、隐秘性与颠覆性。使用这个成语,能瞬间将对象置于道义的审判席上,强调其行为的可耻与危害之深重。 时至今日,“贪权窃柄”的现代启示依然深刻。尽管社会制度已发生根本变化,但权力需要监督与制衡的原理永恒不变。这个成语提醒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与制度框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不断加强执政者的党性修养与道德自律,从根本上遏制“贪权”的念头,杜绝任何形式的“窃柄”可能。它是一座历史的警钟,长鸣于耳,告诫任何时代、任何岗位的掌权者:权力民所赋,用之当为公,若生贪窃之心,必为历史与人民所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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