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公好义【拼音】:jí gōng hào yì解释急:急于。热心公益,见义勇为。出处汉·刘向《新序·节士》:“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其为人也,公正而好义。”示例~之心萌,独立自存之志固,言议波涌,为作日多。 ★鲁迅《集外集拾遗·破恶声论》近义词助人为乐、慷慨解囊反义词唯利是图、自私自利语法作主语、谓语、宾语;指热心公益,见义勇为英文public-spirited 日文虥益(こうえき)に熱心で,義侠心(ぎきょうしん)に富(と)む德文engagiert für das allgemeine Wohl
急公好义,是一个承载着深厚中华传统美德的成语,其释义为热心公益,见义勇为,乐于为公众事务或他人的急难奔走效力。它由“急公”与“好义”两部分组成:“急公”意指以公众、集体的事务为急,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推动;“好义”则指崇尚道义,喜好做合乎正义的事情。这个成语的核心精神在于超越个人私利,将对公共利益和社会正义的追求内化为自觉行动,体现了儒家文化中“仁者爱人”和“天下为公”的理想情怀。 从历史渊源看,急公好义的思想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儒家倡导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墨家主张的“兼爱”“非攻”,都蕴含着强烈的利他精神与社会责任感。在古代社会,许多乡贤士绅修桥铺路、兴办义学、赈济灾荒的行为,正是“急公好义”的具体实践。它不仅是一种个人品德,更在宗族与乡土社会中,成为维系共同体和谐、弥补官方治理不足的重要民间力量,受到人们的普遍推崇和传颂。 在具体表现上,“急公好义”涵盖范围广泛。小至邻里间的互助解困、社区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大至在国家与社会面临自然灾害、重大挑战时,挺身而出,捐款捐物,甚至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它既体现在对公共事务的长期关注与奉献,如环境保护、文化传承;也体现在关键时刻的仗义执言、扶危济困。这种品行要求一个人不仅要有善良的意愿,更要有付诸实践的勇气和担当,是“知行合一”的生动写照。 与相近概念相比,“急公好义”与“乐善好施”“见义勇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乐善好施”侧重于慈善捐助,范围相对具体;“见义勇为”则更强调在危险或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的勇敢行为。而“急公好义”的内涵更为综合与主动,它既包含了对常态公共事务的热心,也涵盖了对正义之举的追求,是一种更为持久和全面的社会责任与道德情操的体现。 在当代社会,急公好义的精神历久弥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志愿服务,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无数志愿者、公益人士、以及平凡人在他人需要时伸出援手的故事,都是这一传统美德在现代的闪光。培育和弘扬急公好义的风尚,对于构建互帮互助、充满温情的和谐社会,抵御冷漠自私的不良风气,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准和凝聚力,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超越了时代,成为中华民族精神谱系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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