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火不兼容【拼音】:shuǐ huǒ bù xiāng róng解释容:容纳。比喻二者对立,绝不兼容。出处《周易·说卦》:“故水火不相逮。”示例他们闹得~。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成语“水火不兼容”,亦作“水火不相容”,是一个源远流长、内涵丰富的汉语成语。其字面意思非常直观:水与火是两种性质根本对立的物质,水能灭火,火能蒸水,两者相遇必然相互克制,无法共存。这一自然现象被古人敏锐地捕捉,并高度抽象化,用以比喻人与人之间、事物与事物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或尖锐的对立,彼此无法调和、互不相容。这个成语深刻地体现了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对立统一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是中华文化智慧在语言中的精妙凝结。 从历史渊源来看,这一观念早在先秦典籍中便已萌芽。《易经》中八卦的“坎”(水)与“离”(火)便代表了两种相反相成的力量。更为直接的表述可见于《汉书·郊祀志下》:“《易》有八卦,乾坤六子,水火不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这里虽言“不相逮”(不相互及),但已明确将水火对举。东汉思想家王充在《论衡·本性》中则明确指出:“水火相灭,亦相生也……善恶不相干,则善恶不相容。”这进一步将自然现象引申至人性与社会伦理领域,为成语的定型奠定了思想基础。 在语义与用法上,“水火不兼容”主要强调对立双方的不可调和性。它常用于描述两种观念、学说、派别或势力之间的剧烈冲突。例如,可以形容学术争论中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政治舞台上两个政党的激烈斗争,也可以形容两个人因性格、立场或利益而产生的深仇大恨,仿佛水火般难以共处一室。其感情色彩通常较为强烈,指向的是一种本质的、原则性的矛盾,而非一般的意见不合。与之意思相近的成语有“势同水火”、“冰炭不同器”、“格格不入”等,但“水火不兼容”在形象性和矛盾的绝对性上更为突出。 该成语在历史与文学作品中应用极广,生动地刻画了各种矛盾冲突。在史书记载中,常被用来形容朝堂上忠奸不两立、政敌间你死我活的局面。在古典小说如《三国演义》中,蜀汉与曹魏两大集团在政治理念和正统地位上的争夺,便可视为一种“水火不兼容”的关系。它不仅用于宏大的历史叙事,也深入日常生活,能够贴切地形容家庭内部难以调和的纷争或邻里之间积怨已久的矛盾,展现了其强大的语言表现力。 综上所述,“水火不兼容”不仅仅是一个描述自然现象的词语,更是中华民族对矛盾对立关系的深刻哲学思考和高度语言概括。它以其鲜明的形象、深刻的寓意和广泛的应用性,历经千年而活力不减,至今仍是我们准确、生动表达不可调和之矛盾的宝贵语言财富。透过这个成语,我们既能领略汉语言的简洁与深邃,也能体悟到古人在观察自然、思考人世关系时所展现出的卓越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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