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首之雠【拼音】:mào shǒu zhī chóu解释形容仇恨极深,乃欲谋取对方的头颅才甘心。贸,通“牟”。出处西汉·刘向《战国策·楚策二》:“甘茂与樗里疾,贸首之雠也。”示例民吾之赤子,有害我赤子者,此~也,孰能宽? ★明·赵南星《送胡清宇老先生令介休序》近义词贸首之仇反义词语法作宾语;指深仇大恨
成语“贸首之雠”源自《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其字面意思为交换头颅的仇恨,用以形容仇恨极深,达到了不共戴天、誓不两立的程度。这一典故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齐国,涉及齐国大夫乌余与鲁国大夫叔孙豹之间的激烈冲突。当时,乌余因故杀害了叔孙豹的族人,双方结下深仇。后来,乌余在政治斗争中失势,逃至鲁国,叔孙豹为复仇,提出以交换头颅的方式来了结恩怨,即“贸首”。这一极端提议,生动体现了当时贵族间仇恨的尖锐与残酷,也反映了春秋时代“血亲复仇”观念对社会关系的深刻影响。 从历史背景来看,“贸首之雠”不仅是个体恩怨的写照,更折射出春秋时期诸侯国之间及内部复杂的政治斗争。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宗族利益、个人荣誉往往通过暴力手段解决,仇恨容易累积并演变为世代相争。成语中的“贸首”意象,以交换头颅这一骇人行为,将仇恨的不可调和性推向极致,暗示双方已无妥协余地,唯有你死我活方能平息。这种仇恨超越了普通争执,上升为一种深刻的社会与文化现象,成为后世形容深仇大恨的经典隐喻。 在语言运用上,“贸首之雠”属于较为冷僻的成语,现代使用频率不高,但其文学价值与历史内涵丰富。它常见于古典文献及历史论述中,用以强调仇恨的深刻性与持久性,例如描述国仇家恨或不可化解的矛盾。相较于“不共戴天”“势不两立”等常见成语,“贸首之雠”更具形象性与冲击力,通过具体的历史场景,传递出仇恨的极端状态。在修辞上,它往往用于书面语或正式场合,以增强语言的厚重感与悲剧色彩。 这一成语的文化意义深远,它揭示了古代中国社会对复仇伦理的复杂态度。一方面,复仇被视为维护家族荣誉与个人尊严的正当行为,符合当时的道德规范;另一方面,极端仇恨又常导致社会动荡与人性扭曲,如“贸首”所暗示的暴力循环。后世儒家思想强调“以直报怨”,试图调和复仇与仁爱,但“贸首之雠”仍作为警示,提醒人们仇恨可能带来的毁灭性后果。在现代社会,这一成语常被引用来反思冲突的解决方式,倡导以和平与宽容替代冤冤相报。 总之,“贸首之雠”不仅是一个历史典故的凝结,更是对人性与社会的深刻洞察。它以生动的意象,承载了仇恨的极端形态,并在文化传承中成为一面镜子,映照出人类处理矛盾时的困境与选择。通过这一成语,我们可以窥见古代社会的伦理观念,同时思考如何在现代语境中化解纷争,避免陷入“贸首”般的悲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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