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过自责【拼音】:yǐn guò zì zé解释主动承担错误的责任并作自我批评。出处汉·王充《论衡·感类篇》:“灾变恶征,何为至乎?引过自责,恐有罪。”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引过自责”是一个具有深刻道德意蕴的汉语成语,其字面意思是主动把过失或错误归咎于自己,并进行自我责备。这个成语所传达的,并非简单的认错行为,而是一种高度自觉的、向内探求的修养姿态。它强调个体在面对问题或失误时,不推诿、不塞责,而是首先从自身寻找原因,进行深刻反省,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这种态度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反求诸己”、“躬自厚而薄责于人”的伦理思想,是君子修身立德的重要准则。 从思想渊源上看,“引过自责”与儒家文化息息相关。儒家经典《论语》中多次强调自省的重要性,如曾子所言“吾日三省吾身”,以及孔子提倡的“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种向内探求的思维方式,构成了“引过自责”的精神内核。它不是一种被动的、迫于压力的检讨,而是一种主动的、旨在完善自我品格和促进事情向好的积极行为。古人将这种品质视为一种美德,是领导者、为政者乃至普通人提升自我、赢得尊重的重要途径。 在历史记载和文学作品中,“引过自责”的典故与事例屡见不鲜。例如,古代贤明的君主在天下遭遇灾荒或政事出现纰漏时,往往会颁布“罪己诏”,向上天和百姓检讨自己的过失,以求得谅解并凝聚民心。这可以视为“引过自责”在政治伦理上的最高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一个团队的领袖若能在项目受挫时首先检讨自己的决策或管理,而非指责下属,往往更能凝聚团队,共渡难关。这种担当精神,正是成语所褒扬的核心价值。 “引过自责”的现代意义依然重大。在当代社会协作中,责任界限有时可能模糊,互相指责容易导致内耗与关系破裂。此时,具备“引过自责”精神的人,能够打破僵局,营造坦诚、负责的沟通氛围。它有助于建立信任,促进问题的实质性解决。无论是企业管理、团队合作还是人际交往,这种勇于承担、严于律己的态度,都是弥足珍贵的品质。它并非意味着无原则地包揽所有过错,而是体现了一种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思路和成熟的人格修养。 综上所述,“引过自责”是一个承载着深厚文化内涵的成语。它超越了简单的认错行为,上升为一种关乎个人品德、领导艺术与处世智慧的哲学。它倡导的是一种向内求索的自觉、一种敢于担当的勇气和一种促进和谐的智慧。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重温并践行“引过自责”的精神,对于个人的成长、团队的建设乃至社会风气的净化,都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