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毁之制【拼音】:bù huǐ zhī zhì解释毁:毁坏;制:制度。不楞破坏的制度。指经久不变的制度。出处《三国志·魏志·武宣卞皇后纪》:“而未著不毁之制,惧论报德之义,万世或阙焉,非所以昭考示后世也。”示例近义词反义词朝令夕改语法作主语、宾语;指制度
“不毁之制”是一个较为罕见的成语,其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不可毁坏的制度或法度”。它并非源自主流经典文献,因此在日常使用和常见成语词典中出现的频率不高。这个成语的核心内涵,通常指向那些根基稳固、设计完善、能够经受时间考验和外部冲击的典章制度或根本原则。它强调的是制度本身的坚韧性、持久性和有效性,暗示这样的制度因其内在的合理性与权威性,而具有近乎永恒的生命力,不易被外力摧毁或从内部瓦解。 从构词和思想渊源上看,“不毁之制”的意念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于理想政治与社会秩序的追求一脉相承。儒家思想尤为重视“礼制”与“法度”,认为一套良善且稳定的制度是维系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例如,《论语》中强调“为国以礼”,荀子主张“法者,治之端也”,都蕴含着对一种能够持久运行的规范体系的向往。因此,“不毁之制”在精神上,可以视为对这种理想化、典范性制度的一种形容,它代表了制度建设的最高目标:建立一种不仅适用于当下,更能垂范后世,即便遭遇动荡也能保持其核心框架与精神的根本大法。 在具体语境中,使用“不毁之制”往往带有一定的褒义和崇高色彩。它可能用于形容历史上那些被认为是奠定了王朝数百年基业的开创性制度,如秦朝的郡县制、隋唐的三省六部制、科举选官制度等,这些制度因其适应了社会管理的需要,在后续朝代中虽经调整但核心精神得以延续,展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它也可能用于比喻某个组织、学派或思想体系内部那些不可动摇的核心法则或传统。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制度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绝对的“不毁”在现实中是罕见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其与时俱进、不断调适的能力,僵化不变的制度最终可能走向反面。 总而言之,“不毁之制”作为一个成语,其价值更多地在于它所承载的理念而非其字面所指的绝对永恒。它提醒人们,在设计和评价制度时,应着眼于其根本性、适应性与韧性,追求建立那种深植于社会需求、符合道义原则、因而能够历久弥新、不易被轻易颠覆的良法美制。这一概念对于思考国家治理、组织管理乃至文化传承,都提供了富有深意的视角,即真正的稳固不在于僵化不变,而在于其核心原则的正当性与在实践中展现出的持久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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