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草沾风【拼音】:rě cǎo zhān fēng解释比喻迷恋女色,与配偶以外的女性发生暖昧关系。出处明·冯惟敏《僧尼共犯》第二折:“勾引的惹草沾风泼赖徒,辱没杀受戒传灯好宗祖。”示例近义词惹草沾花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男女间的挑逗引诱
“惹草沾风”是一个较为生僻的汉语成语,其字形和含义与现代常用成语略有差异。通常认为,它是由更为常见的成语“惹草拈花”或“沾风惹草”演变或书写变异而来。其核心语义与男女间轻浮、不正当的情爱关系相关,多用于形容作风轻佻、用情不专,尤其指男性挑逗、勾引女性,或涉足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从构词法上分析,“惹”字意为招引、挑逗;“草”与“花”在中国古典诗文中常作为女性的隐喻,如“路边的野花不要采”;“沾”字有接触、染上的意思;“风”在此语境中,则可能指代风流韵事或浮浪的习气。四字组合,生动勾勒出一种主动接近、沾染不良男女关系的意象,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该成语的演变,体现了汉语词汇在流传过程中因音近、义通而产生的变体现象。 在文化内涵上,“惹草沾风”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观念。古代社会强调礼教与家庭稳定,对男女交往有严格规范。成语所批判的行为,被视为对道德礼法的背离,会破坏家庭和睦与社会风气。因此,它不仅是个人品行的描述,更是一种社会性的道德评判。在古典文学作品,如戏曲、小说中,这类词语常被用于刻画风流薄幸的公子哥形象,或告诫世人行为需端谨,避免涉足邪僻。 在使用语境上,该成语属于书面语,日常口语中已极少使用。即便在文学作品或正式论述中,其标准形式“惹草拈花”或“招风惹草”更为人熟知。使用时需注意其强烈的贬责意味,通常用于批判、谴责或讽刺,而不用于中性描述或褒扬。了解此类成语,有助于我们更精准地理解古典文本,把握其中蕴含的道德评判与时代价值观。 综上所述,“惹草沾风”作为一个具有特定历史与文化烙印的成语,揭示了传统社会对男女关系的道德约束与价值取向。虽然其现代使用频率不高,但仍是汉语词汇宝库中反映社会伦理观念的一个具体例证。通过剖析此类成语,我们可以更深刻地理解语言与文化、伦理之间的紧密互动,以及词汇在历史长河中流变的生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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