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取谊shè shēng qǔ yì见“舍生取义”
“舍身取谊”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文献的成语,其现代常用写法为“舍生取义”,两者含义相通,都指为了正义或崇高的道义而甘愿牺牲生命。这个成语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与伦理价值,是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体现了对理想、原则和道义的至高坚守。 该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战国时期儒家思想家孟子的著作《孟子·告子上》。原文中,孟子通过生动的比喻阐述了他的义利观:“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在这里,孟子将生命与道义比作鱼和熊掌,当两者无法兼得时,他明确主张选择道义而舍弃生命。这一论述奠定了“舍生取义”的思想基础,强调在生死关头,道德原则高于个体的生存本能。 从字面解析,“舍”意为舍弃、放弃;“身”或“生”指生命、身体;“取”是选取、追求;“谊”通“义”,指正义、道义、合宜的道德原则。因此,成语的整体含义就是为了维护和践行正义之事,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它并非鼓励无谓的牺牲,而是特指在重大是非、家国存亡、民族大节等关键时刻,个体所作出的崇高抉择。 在中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舍身取谊”的精神塑造了无数英雄人物的品格。从南宋文天祥兵败被俘后,面对元朝威逼利诱,宁死不屈,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绝唱;到近代抗日战争中,无数仁人志士为保卫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而血洒疆场,都是这一精神的具体实践。它超越了单纯的个人生死考量,将个体的价值与更大的集体、民族或道德理念紧密相连,成为一种激励后世的精神力量。 这一成语所蕴含的哲学思想,深刻反映了儒家文化对“义”的推崇。在儒家伦理体系中,“义”是核心价值之一,常常与“利”相对。孟子强调“舍生取义”,正是主张在道德与利益、生命与原则发生冲突时,人应当超越对生命的留恋和对利益的贪求,选择道德和正义。这种价值观培养了一种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塑造重视气节、敢于担当的民族性格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当代社会,“舍身取谊”的精神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提醒人们,在面临重大抉择时,应有所坚守,不为私利所动摇。这种“义”可以体现在为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献身,也可以体现在坚持真理、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等日常道德实践中。当然,现代的理解更强调珍视生命的前提下的勇敢与奉献,其核心是激励人们在关键时刻能够为了更高的善而勇于担当甚至做出巨大牺牲。 总之,“舍身取谊”(舍生取义)不仅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更是中华民族精神基因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从孟子的哲学论述发端,历经千百年的传承与实践,凝聚成一种崇尚气节、勇于牺牲、追求崇高的文化符号。这个成语及其背后的思想,继续照耀着人们在复杂现实中寻找道德方向,鼓舞着世代中华儿女在关键时刻为了正义与理想展现出无畏的勇气与深厚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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