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手拍脚【拼音】:pāi shǒu pāi jiǎo解释形容人极其喜悦、兴奋时的动作。出处清·李宝嘉《文明小史》第十四回:“贾子猷更拍手拍脚的说道:‘……几时才能够到上海去逛一趟,见见什面,才不负此一生呢。’”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状语;用于兴奋时
成语“拍手拍脚”是一个较为生动形象的口语化表达,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四字成语,但在民间语言和文学作品中时有出现。它通常用来形容人因极度喜悦、兴奋或激动而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的情态,即不仅拍手,连脚也跟着拍动或跺地,强调情绪的外放和行为的忘我。这一表达与“手舞足蹈”、“欢呼雀跃”等成语含义相近,但更侧重肢体动作的强烈表现,带有鲜明的画面感和感染力。 从构词和语义上看,“拍手拍脚”属于并列结构的短语,“拍手”与“拍脚”并列,通过重复动作来强化情绪的表达。这种形式在汉语中并不少见,类似“动手动脚”、“探头探脑”等,往往通过身体部位的组合动作来描绘具体情境。它多用于口语或文学描写中,尤其在刻画儿童天真烂漫的喜悦、人们听到好消息时的狂喜,或观看精彩表演时的热烈反应等场景。 在文化内涵上,这一表达反映了中华文化中对情感表达的某种审美倾向。传统上,中国文化强调“中庸”、“含蓄”,但同时也认可在特定情境下情感的自然流露。“拍手拍脚”所描绘的正是这种不受拘束的、发自内心的快乐,它常见于民间生活、节庆活动或艺术表演的互动中。例如,在古代戏曲或民间说书场合,观众听到精彩处常会“拍手拍脚”以示喝彩;在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的庆典上,人们也常以此动作表达欢庆之情。 与经典成语相比,“拍手拍脚”的书面使用频率较低,更多保留在口语和方言中。但它在文学作品中的出现,往往能有效增强场景的生动性。例如,在一些古典小说或现代叙事中,作者可能会用“乐得拍手拍脚”来刻画人物憨直可爱的性格,或渲染热闹欢腾的气氛。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表达通常含褒义,侧重正面情绪,与“捶胸顿足”等表示悔恨、悲愤的动作形成鲜明对比。 总体而言,“拍手拍脚”是一个富有表现力的汉语短语,它以简洁直白的方式捕捉了人类情绪激昂时的肢体语言。虽然未收录于传统成语词典,但它体现了汉语的灵活性与形象性,是民间语言活力的一个例证。在语言学习和运用中,理解这类表达有助于更细腻地把握中文的情感色彩和文化语境,尤其是在描绘人物神态、渲染场景氛围时,它不失为一个鲜活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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