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形于色【拼音】:yì xíng yú sè解释形:表现;色:面容。仗义不平之气在脸上流露出来。出处《公羊传·桓公二年》:“孔父可谓义形于色矣。”示例吴荪甫“~”地举起左手的食指在桌子边上猛击一下。 ★茅盾《子夜》五近义词义无反顾、义正词严、义愤填膺反义词理屈词穷、无理取闹、心怀叵测语法作定语、状语;指沉不住气英文with indignation written on one's face 成语故事魏文帝称帝,陈群面带愁容,文帝问他:“朕顺应天命即位,你为什么不高兴?”陈群回答说:“臣和华歆铭记先朝,现在虽然欣逢盛世,但是怀念故主恩义的心情,还是不免要流露出来。”
成语“义形于色”出自《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原文为“义形于色,而后可以言也”,意指正义之气浮现于面容之上,形容一个人心怀正义,内心激愤之情自然流露于神色之间。这一成语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不仅体现了古代士人对道义的坚守,也反映了中华民族重视内在德行与外在表现相统一的审美观念。 从字义上解析,“义”指正义、道义,是儒家思想中的核心价值之一;“形”意为显现、流露;“于”为介词,表示在某个方面;“色”则指面容、神色。四字结合,生动刻画了当人面对不公或不义之事时,内心强烈的道德感驱使下,愤慨、激昂的情绪不由自主地通过面部表情传达出来的状态。这种流露并非刻意造作,而是本性使然,展现了人格中正直无畏的品格。 在历史语境中,“义形于色”常被用来描述忠臣义士或品德高尚之人的反应。例如,古代谏臣在朝堂上直言进谏时,往往因心怀家国大义而面色凛然;志士仁人面对强权压迫,亦常怒形于色,以示不屈。这种外在表现被视为内在道德修养的自然延伸,是“诚于中,形于外”的典型体现。它超越了简单的情感表达,升华为一种道德勇气和人格力量的象征。 这一成语的深层价值在于,它强调了道德情感的真实性与即时性。在儒家伦理框架中,真正的君子不仅要在行动上符合义理,其情感反应也当与道义一致。当见到不义之事时,内心的愤慨应当如本能般迅速显现,这既是个人修养的试金石,也是对社会正义的自觉维护。因此,“义形于色”不仅是一种个人表现,更被赋予了对社会责任感与公共精神的期待。 在现代社会,“义形于色”的精神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它鼓励人们在面对不公平现象时,不应冷漠回避,而应保持鲜明的道德立场,敢于流露正义之情,并转化为维护公正的行动。当然,这亦需理性与智慧相辅,避免流于冲动。总体而言,这一成语传承了中华文化中对“义”的崇尚,持续启示着人们:真正的正义感,应当是由内而外、浑然一体的生命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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