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口辩给【拼音】:lì kǒu biàn jǐ解释利口:锋利的口才。形容能言善辩。出处《史记·张释之列传》:“夫绛侯、东阳侯称为长者,此两人言事曾不能出口,岂效此啬夫喋喋利口捷给哉。”示例你这不过是~,强词夺理罢了。 ★清·吴趼人《痛史》第二十一回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利口辩给”是一个汉语成语,其中“利口”指言辞犀利、能说会道,“辩给”则强调辩才敏捷、应对如流。整体上,这个成语形容一个人口才出众,思维敏捷,善于辩论和应对,往往能在言语交锋中占据上风。它源自古代对辩才的推崇,尤其在战国时期,纵横家、说客们凭借三寸不烂之舌游说诸侯,以言辞影响政局,体现了语言的力量。从历史角度看,这一成语承载着中国传统中对话语艺术的重视,但也隐含着对过度依赖口才的警示。 在文化内涵上,“利口辩给”具有双重性。积极的一面是,它代表着沟通能力、智慧和反应速度,被视为一种才能。古代典籍如《史记》《战国策》中记载的苏秦、张仪等人物,便是“利口辩给”的典型,他们通过雄辩推动合纵连横,展现了语言在政治和外交中的关键作用。这种能力在社会交往、学术争论或商业谈判中,往往能帮助人清晰表达观点,说服他人,促进问题的解决。因此,成语本身并不带贬义,而是对辩才的一种客观描述。 然而,在传统儒家思想影响下,“利口辩给”也常被赋予负面色彩。孔子在《论语》中曾言“巧言令色,鲜矣仁”,强调花言巧语可能掩盖真实意图,与仁德相悖。历史上,许多批评者将“利口辩给”与虚伪、狡诈联系起来,认为过度追求口才容易导致华而不实,甚至颠倒是非。例如,汉代贾谊在《过秦论》中批评某些辩士“利口覆邦”,意指他们的诡辩可能误国。这种观点提醒人们,言辞应与诚信和实质内容相结合,否则可能沦为空洞的伎俩。 在现代社会中,“利口辩给”的意义更加多元。在职场、法律、教育等领域,出色的口才和辩论能力被视为重要技能,能增强个人竞争力。例如,律师在法庭上需要“利口辩给”以维护当事人权益,企业家在谈判中依赖敏捷思维达成合作。但同时,信息时代也放大了言语的威力,网络辩论中的“利口辩给”若缺乏事实基础,可能演变为误导或攻击。因此,现代人更注重平衡,强调辩才需以知识、伦理为支撑,避免陷入诡辩或浮躁。 总的来说,“利口辩给”是一个富有历史深度和文化张力的成语。它既赞美了人类语言艺术的巅峰,又警示了其潜在风险。在个人修养中,我们应追求“辩而有道”,将敏捷口才与真诚品格结合,使言辞成为连接而非割裂的桥梁。在快速变化的时代,这一成语依然启发我们:真正的辩才不仅是技巧,更是智慧与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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