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孤恤寡【拼音】:fǔ gū xù guǎ解释孤:孤儿;寡:寡妇。抚育孤儿,照顾寡妇。出处明·王世贞《鸣凤记·桑林奇遇》:“宁经行权,各有其时;抚孤恤寡,存乎一念。若非公孙杵臼,焉得赵氏孤儿。”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处世
“抚孤恤寡”是一个富有深厚人文关怀与社会伦理意蕴的汉语成语,其核心内涵在于体恤和扶助孤儿与寡妇(亦泛指失去依靠的妇孺老弱)这类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这个成语凝练地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崇尚的仁爱精神与互助美德,是传统道德观念中“仁者爱人”思想的具体实践。它不仅仅指向一种个人的慈善行为,更升华为一种理想的社会责任与治理理念,强调对最脆弱成员的照顾与保护,是衡量社会文明与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尺。 从语义构成上看,“抚孤”意指安抚、抚育孤儿,给予其成长所需的物质支持与精神关怀;“恤寡”则指体恤、周济寡妇,帮助她们应对失去家庭支柱后的生活困境。两者并列,共同勾勒出一幅充满温情的社会互助图景。这一成语的渊源可追溯至古代中国的宗法社会与伦理体系。在传统农耕社会中,家庭是基本的生产与生活单位,失去主要劳动力的孤儿寡母往往面临生存危机,因此,宗族内部乃至乡邻之间的“抚孤恤寡”成为维持社会基层稳定、践行儒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理想的重要方式。 在历史文献与治国方略中,“抚孤恤寡”常被提及。许多朝代都将对鳏寡孤独者的抚恤作为仁政的体现,并设有相应的法令或社会机制。例如,一些开明的地方官员或乡绅会倡导设立义庄、义田,以其收入专门资助族内或乡里的孤寡之人。这不仅是道德教化的要求,也被视为维持社会秩序、彰显朝廷德治的重要手段。因此,该成语超越了个人道德范畴,与“保民”、“安民”的政治理念紧密相连。 在文化价值层面,“抚孤恤寡”深深植根于儒家“仁爱”与墨家“兼爱”的思想沃土中。它倡导的是一种超越血缘的自发同情与普遍关怀,与“守望相助”、“天下为公”等理念一脉相承。这种精神也通过历代文学、戏剧、民间故事得到颂扬与传承,无数劝善书中都将其列为重要的善行义举,使之成为塑造民族性格与文化心理的重要元素。它鼓励人们在能力所及范围内,给予弱者实实在在的帮助,营造敦亲睦邻、和谐共处的社会氛围。 时至今日,“抚孤恤寡”的传统美德依然具有强大的现实生命力。在现代社会,它已转化为更加系统化、制度化的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与公益慈善事业。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制度;社会各界也通过各类基金会、志愿服务组织,对困境儿童、失独家庭、单亲母亲等群体给予持续关注与帮扶。这既是传统美德的现代延续,也是社会文明进步与国家治理体系完善的必然要求。弘扬“抚孤恤寡”的精神,有助于唤醒人们的同理心与责任感,推动构建一个更加包容、公平、有温度的社会。 综上所述,“抚孤恤寡”不仅是一个描述特定善行的成语,更是一个承载着深厚历史积淀与文化理想的价值符号。它从个人修养、社会伦理乃至国家治理多个层面,提醒着我们关注弱势、践行仁爱,是实现社会和谐与长治久安不可或缺的道德基石。这一古老智慧的光芒,历经岁月洗礼,依然指引着我们在现代社会中前行,彰显着永恒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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